北京市民王女士称其使用宜家一款玻璃杯喝水时,水杯突然爆裂,将其炸晕并致门牙炸断,嘴唇炸伤。
王女士认为宜家玻璃杯存在严重缺陷,遂起诉北京西红门宜家家居有限公司索赔100万余元。10月23日,北京二中院做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宜家赔偿伤者王女士各项损失4万余元的判决。
玻璃杯爆炸炸断门牙 女子起诉宜家索赔百万
王女士称,2017年5月20日凌晨,她在玻璃水杯中倒入凉开水准备饮用,杯子刚举到嘴边时,突然爆裂,将她当场炸晕,失去知觉。醒来后,王女士感觉疼痛加剧,摸到嘴角流血,一颗门牙断裂。而这只玻璃杯是王女士于2016年6月28日从北京宜家西红门店购买的,品名斯黛纳,一直当水杯正常使用。
北京口腔医院诊断记录显示,王女士就医时右下唇肿大,唇内可见2.0×1.5厘米的创伤面,一颗门牙的牙冠折断露髓。由于唇内伤口较深,医生为王女士的下唇做了缝合4针处理,受损门牙试行RCT+冠修复。
“我先后去医院就诊共计十二次,面部至今仍留有疤痕需要修复。此外,因爆炸产生失眠、焦虑、惊惧等症状,已有数次前往寻求心理辅导。”王女士说,事发后,她多次致电宜家客服中心,但被告敷衍了事,毫无诚意,遂将宜家西红门店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购物款3.9元,并双倍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宜家称,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玻璃杯是从宜家处购买,也无法证明涉案玻璃杯是否和王女士的受伤有因果关系。宜家还称,经检测,在冷热温差200摄氏度范围内,这款玻璃杯无破裂现象。
大兴法院对于王女士主张宜家承担赔偿义务的诉讼请求不持异议。但该院同时认为,从双方提交的证据来看,无充分证据显示宜家存在明知商品存在缺陷,仍向消费者提供的情形。
最终,大兴法院一审判决宜家返还王女士购物款3.9元,赔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4万多元。一审判决后,王女士和宜家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伤者称赔偿过低 宜家称“玻璃杯不是我们的”
今年10月15日,此案在二中院二审开庭。法庭上,王女士表示一审认定宜家无欺诈与事实不符,涉案玻璃杯设计不合理导致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未对危险作出必要的说明、警示,存在标识和设计缺陷,而宜家明知涉案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仍然销售,构成消费欺诈,因此应当双倍赔偿。而宜家一方则表示无证据证明王女士购买的杯子是从宜家购买的,并称在网上有大量仿制宜家的杯子销售。
此外,王女士表示此事件给自己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一审判决宜家赔偿4万余元数额过低,其中法院仅支持了一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明显过少,因此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支持其要求宜家赔偿各种损失105万元的诉讼请求。
宜家也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宜家认为王女士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使用的玻璃杯系宜家销售的,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受伤与宜家所销售的产品存在因果关系,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宜家对王女士承担赔偿义务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宜家表示,王女士使用的玻璃杯不是宜家销售的,“在网上有大量仿制宜家的杯子销售”。 共2页 [1] [2] 下一页 宜家水杯爆炸案二审维持原判:伤者获赔4万余元! 宜家玻璃杯爆炸崩断女子门牙判赔4万 当事人索赔百万 宜家入华20年落地25个家居商场 线上试水与线下突围 宜家为什么这么“胆小”? 宜家入手电商业务 149个城市纳入业务版图 搜索更多: 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