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待解
对于茅台农商行IPO事项,茅台农商行、当地金融办等各方均予以否认,但对于其中的诸多敏感信息均未予以确认。
上述《股权转让指定账户说明》文末盖有茅台农商行、宋万宇、贵州立仁行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三者的公章。但茅台农商行并未就公章真假予以回应。
记者致电茅台农商行,对方仅说资料全部都是虚假宣传。但对于《股权转让指定账户说明》里面加盖公章的真实性,对方表示没有单独接受采访的权限。
其中,股权证显示,转让500万股的股东叫宋万宇,总共持有公司1088.85万股,宋万宇正是茅台农商行的监事。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宋万宇的妻子邹蕾持有800万股,共计1888.85万股。但《股权投资认购协议》却显示,转让方为吴兴安,同时,该合同也是由转让方拟定的。对此,上述销售人员解释到,宋万宇和邹蕾将持有的1888.85万股中的1500万股放在持股平台贵州立仁,吴兴安作为贵州立仁法人,代持1500万股,并强调“茅台农商银行的股权由吴兴安代持,宋万宇和企业都同意的。”当记者向销售人员要吴兴安和宋万宇的代持协议时,对方未正面回应,仅提示记者查看《股权转让指定账户说明》。
《股权转让指定账户说明》显示,“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宋万宇拟转让500万股,股份转让事宜经贵州仁怀茅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知悉,并同意宋万宇转让。”同时标注了授权收款指定账户,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将钱款转入吴兴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为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号为6217790001168065486;投资100万以上的将钱款转入贵州立仁行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贵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支行,账号为52050110638600000557。
对于上述情况,曾峥对记者表示,出现代持常见有几种情形,一是实际股东身份不便于披露,可能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者便于程序操作的目的;二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了追求管理权和控制权集中,方便公司管理等情况。保险起见的情况下,被代持方还可能要求代持方的配偶确认代持情况,避免代持人出现意外时对股权权属产生争议。
曾峥还向记者表示,如果被代持股份需要向第三方转让,根据协议情况一般需要被代持方给代持方发送书面指示;而后代持方再根据被代持人指示,在名义上代替被代持方签署与第三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更为关键的是,身为茅台农商行监事的宋万宇并未在股东名单之列。销售人员解释道,之所以股东名册里面看到的都是机构股东,是因为公司元老和创始人的股份由大股东代持,自然人股东的所有份额都是由持股平台贵州立仁代为持有。实际上,茅台农商行目前共有17位股东,分别为自然人杨佳鑫以及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技术开发公司等16位机构投资者,但贵州立仁也并不在股东名单之列。
另一方面,宋万宇是茅台农商银行的监事。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监事在公司治理中是监督董事会,通常不会持有公司股份,避免出现利益冲突。宋万宇持有公司股份,作为监事也是不太符合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
同时,在股东名单中也未出现贵州立仁,至于贵州立仁是否被其他股东机构代持,外界不得而知。
对于此次股权转让的原因,上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公司此次转让少量部分股权也是为了上市做最后的准备,规避公司股东结构简单,股权太集中。
《股权投资认购协议》的第三条(2)内容显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公司由两个以上及50个以下股东设立,本次认购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统一由贵州立仁创始股东——吴兴安代持;认购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统一入伙茅台农商行持股平台贵州立仁。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证监会要求企业在IPO前要进行股权代持关系的清理。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无论如何都是违规的,IPO时需要解除。而现在不明不白的代持,假如没有代持协议,那与非法集资没太大差别了。
之后,记者向销售人员要求发送一份代持协议,对方表示没有单独的代持协议,就是合同中的协议。同时,发送一份《股权证书》,落款处显示是贵州立仁,销售人员表示,这是企业刚做好准备给投资者的,还未加盖公章。(来源:投资者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茅台农商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