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报调解,中介机构给消费者陈女士全额退款
陈女士的终身大事没有着落,在父母的建议下,她来到拱墅区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九楼的世纪佳缘办了会员并交了钱。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好资料,红娘为陈女士推荐了一位男士。然而,陈女士不满红娘未经筛选就推荐对象,她想退钱。这时却得知,填写的资料其实是一份电子合同。于是,陈女士致电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反映:“我觉得世纪佳缘欺诈消费者,要求退款。”
“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电子合同”
事情发生在2月19日,陈女士在母亲陪同下,在拱墅区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九楼的世纪佳缘办了会员,并且付了6800元费用。
“现场没有签任何纸质合同,世纪佳缘工作人员夏彬妹称,公司现在提倡无纸化办公,用电子合同代替纸质合同。然后夏彬妹先让我在电脑上填了个人资料,但是几天后却告诉我,填的是电子合同。”陈女士说。
陈女士回忆说,听夏彬妹讲,公司介绍的对象是通过公司系统内会员的资料匹配得出的。“但是当天缴完费后,一位姓叶的红娘就告诉我,有位男士非常适合我,这让我很不理解。”陈女士认为,红娘连自己的资料都不清楚,怎么可能立刻找到合适的人选。
另外,让陈女士不满的是,夏彬妹给陈女士介绍服务项目时承诺“服务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约见合适人选是没有次数的,直到陈女士成功相亲为止,而且见面地点可以由女方决定”。“这些话,我有录音为证。”陈女士说。
“但是,我拿到电子合同时,这些条款都变了,其中,服务期限为3个月,约见合适人选为3人次,而约见地点也只能在世纪佳缘办公地点见面。”陈女士觉得,世纪佳缘以上的种种行为,让人觉得很不靠谱。
“我甚至怀疑这位男士是他们的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陈女士坚持,她希望世纪佳缘全额退款。
商家承认工作上有过失
本报介入后,双方达成和解
经本报维权记者联系,消费者、世纪佳缘和记者,来到世纪佳缘办公室协商处理此事。
世纪佳缘销售部方总监和叶姓红娘,在听过陈女士的电话录音后,承认工作人员夏彬妹在工作上存在过失。她们表示:“夏彬妹向陈女士的承诺,不切实际,并且在签订电子合同时,没有与陈女士解释清楚。”
方总监提出,合同和费用已经转至北京总公司,如果陈女士要退款,需要扣除20%系统建立资料服务费。
世纪佳缘客服部王总监在了解情况后,表示公司在工作上存在过失。经与北京总公司沟通后决定,予以全部退款。 共2页 [1] [2] 下一页 揭秘世纪佳缘红娘服务真面目:真心与金钱一起打水漂 普惠家携手世纪佳缘打造为爱“家”油跑主题活动 世纪佳缘被指“钓鱼”:对系统漏洞提交者先感谢后举报 白帽子发布漏洞被抓 世纪佳缘否认“钓鱼”使其上套 百合网“迎娶”世纪佳缘临近 机构追捧定向融资 搜索更多: 世纪佳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