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维权出击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日前,中山市消委会公布了2016年受理投诉的情况以及当年的十大维权典型案例。
2016年1~12月,中山消委会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达2176人次,共受理各类投诉2605宗,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878.9万元。其中,受理加倍赔偿案件26起,为消费者争取加倍赔偿金额达到37892.2元。从争议性质来看,涉及质量问题类的投诉仍居首位,其次多为涉及合同、价格、售后服务、安全类的投诉。
售后服务问题投诉增长五倍多
据市消委会统计,2016年度投诉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三类问题投诉总量占投诉总量的七成以上,是引发投诉的三大主因。尽管质量问题投诉比例占据首位,同比却下降了10.86%。安全、计量和人格尊严问题的投诉数量较2015年也有所下降。但合同、价格、虚假宣传、售后服务问题同比均有较大增幅,其中,售后服务问题的增幅甚至达到545%。
市消委会表示,售后、价格和虚假宣传问题投诉的大幅上升,表明提供优质服务尚未成为商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共识,应对商品和服务提供者加强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合理约束,进一步加强商品服务体系和诚信体系的建设,营造诚信、安全、透明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这驾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马车增添动力。
在消费项目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日用商品、交通工具、生活及社会服务、房屋及建材类的消费投诉占据所有商品和服务类别投诉的前五位。其中,日用商品类投诉的增幅在所有类别投诉中居首位,增幅为230%。
具体而言,通讯类产品尤其是移动电话机的投诉量遥遥领先。其次是厨房电器产品、汽车及零部件产品。
而在具体的服务类投诉方面,对美容美发服务、房屋装修服务、媒体购物(即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渠道购物)、保养和修理服务、健身服务等占据了所有消费服务投诉中的前十位。对美容美发服务的投诉集中表现在对预付款消费的争议,如使用预付款消费享受的优惠比现付价格高、预付款充值后商店亏损倒闭未退还充值余款等问题。市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签订预付款消费合同,控制充值金额大小、使预存金额与单次消费所需保持合理比例,缩短预付款的使用周期,有效降低预付消费的风险。
网络消费问题渐成新的投诉热点
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16年度,中山消委会受理销售服务类投诉54宗,其中有28宗为网上消费投诉,占销售服务类投诉的51.85%,同比增长100%。可见网络消费问题逐渐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共2页 [1] [2] 下一页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去年网购抽查商品超三成不合格 质检总局局长谈网购:加强跨境电商风险监测 沪消保委网购退换体察:家乐福、欧尚提高退货门槛 杭州去年网购举报增长300% 诉求涉及质量安全问题最多 工商总局: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3.15”正式出台 搜索更多: 网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