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专供到底可信不可信?
国美高级副总裁李俊涛曾经在接受公开采访时透露,“我知道某些电商直接找上游供应商,要求他们在专供机上使用成本更低的差材料,然后低价拿出来销售。”他提醒消费者,“这种商品很差,问题很多。”
而消费者黄先生对“电商专供”则同样充满警觉,此前因为觉得价格划算所以网购了一台液晶电视机,到货后才发现有“电商专供”的字样,直接选择了退货。他告诉记者,“在网站上又不作醒目说明,感觉偷偷摸摸的,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减少了什么配置,但消费者又不是电器专家,总归觉着心里不踏实”。
那么,越来越司空见惯的电商专供,到底可信不可信?
京东商城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电商专供”产品一类是制造商为了自身的渠道管控目的,将同样产品或者细微差别的产品以不同系列型号命名,这种产品和线下渠道销售的产品并无本质不同;另一类是根据电商的大数据分析进行C2B反向定制的产品,这类“电商专供”商品充分体现了互联网消费人群的需求,可以更好地满足特定消费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某内衣品牌电商负责人肖女士告诉记者,自己公司确实有专门为天猫旗舰店、京东这样的电商平台自营专供款式,但并非“偷工减料”。“肯定不能与商场里的款式完全冲突,这样的话,商场专柜的东西在价格上就完全没有竞争力了。网上确实会存在含棉量低、款式简单的一些‘低价’款,但这些内容在商品的介绍页面写得清清楚楚,并不是欺骗消费者。”
上述观点也得到了营销人士郭先生的认可,在他看来,各品牌在电商的销售和门店的销售形成“差异化”是必然的,“商家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这必然是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经营规模。消费者不必一提到是‘电商专供’就觉得落入陷阱,只要是靠谱的厂家和品牌,即便是生产电商专供货也不会铤而走险的生产‘残次品’砸自己的牌子。反而倒是要明白品质和价格的关系,择优购买没错,但不能抱着侥幸心态‘撞好运’。商品和服务都是有成本的,打折优惠毕竟不可能超越经济基本原理。”
律师说法
属于“专供货” 电商应明示消费者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陈抒律师认为,不论商家想如何变通和翻新花样,都要及时准确地告知消费者商品信息,不可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陈律师说,“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相比,通常是在商品规格或者用料等参数与指标上做小幅改动。如果商家没有正常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仅仅凭借电商网站上的图片和说明,很难发现其中的差别,特别是家电行业的内置配件和装置,如果不用专业设备检测,消费者可能在拿到货后仍然无法察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服务或商品的有关情况。若销售商品与实体店款式相似的产品,网站应该标注比如“电商(网络)特供”字样,以方便区别,让消费者心里有数。
此外,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网购时还可以正当地行使“后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在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只要是对商品不满意、不喜欢,都可以向卖家说“不”,选择退货,也就是“无理由退货”。
因此,陈律师建议消费者,一旦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是那种被“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伪劣电商专供货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来源:北京晨报 记者:张静姝) 共2页 上一页 [1] [2] 透视“双11”八年间:超市老板曾对人造节嗤之以鼻 如今惊叹老龄主顾也学网购 双11将至 网购的你不得不绕过六大陷阱 网购价格举报遵循行为发生地管辖原则 网购市场走出“疯长”期 呈现五大特征及四大趋势 网购电视非订货型号 乐视被诉欺诈消费者 搜索更多: 网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