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构成的陪审团VS理工男强生的强硬思维题
仔细研究美国的法规体系可以发现端倪。
某法规人士告诉记者,中国是成文法体系国家,成文法又被称为大陆法体系,即按照法律的文字定义来判,以前的类似案例的判决仅能作为参考。但美国采用的是案例法(英美法体系)。“只要以前有过相同或类似的案例,并记录在册了,就可以引用来判现在的案子。”
这大概不难解释,为什么强生接触爽身粉控诉类官司多年,此前无一败诉,但自从2016年2月首次被判补偿性赔偿后,屡屡面临重金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年初强生第一次被判7200万美元的赔偿时,强生坚持认为其产品安全性的做法,大大激怒了陪审团,最终导致法院对强生动用了“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在强生最终被要求支付的7200万美元的赔偿金中,1000万美元是实际损害赔偿,另外6200万美元都是惩罚性损害赔偿。
强生公司在此案后回应称,这是由普通人组成的陪审团,基于个案做出的裁定;并不是美国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或者负责对化妆品用滑石粉及化妆品进行监管的单位所做的裁决,也并不是一个新的科学研究或技术评估的结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卫平曾公开认为: 在美国,刑事案件的审理和部分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侵权案件)都有可能使用陪审团。而在英国及英联邦国家,民事案件基本不再使用陪审团。众所周知,陪审团的基本作用是认定案件事实。在有陪审团的诉讼中,法官不认定事实,法官的基本作用是控制诉讼程序,根据陪审团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
上述法规人士认为,案例法有合理性,也有它的弊端。“美国有很多判决有时是挺搞笑的,但赔偿案金额保持者一直在美国。所以中国律师背法律书,美国律师背案例,中国律师到美国准保饿死。”
某不愿署名的化妆品业内人士认为:“以美国的审判来说,法院怎么判,更多的在于律师用什么角度来切入,不一定表示这个原料完全不能用。”另一位法规界人士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给记者举了个例子,某人自己眼睛不好,走路没看清撞了商场的玻璃,最终判的是商场赔款,而且是上百万美元,理由是商场玻璃擦得太干净了,但没有在玻璃上贴警示语。“在中国,你会觉得可笑也不可能发生吧,甚至这个告商场的人会被认为脑子进水,但在美国就是这样。”
但也正是因为这种严格到有点让人啼笑皆非的法律管控,导致一些乙方工厂通过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做工厂资质审核时往往非常严格,“大家都知道,美国体系的验厂是最严格的。”上述法规人士说。
换而言之,如果官司的输赢可以决定一种原料是否可用或者安全也显得异常搞笑。因此,强生败诉能否说明滑石粉添加在爽身粉中会导致卵巢癌?答案没有那么简单。
尽管只是初审判决,但官司的输赢直接影响到了强生的业绩。受爽身粉官司影响,在强生第三财季中,强生的消费品销售额出现了1.6%的下滑。
(来源:化妆品财经在线 作者:李娜) 共2页 上一页 [1] [2] 还在用吗?强生婴儿爽身粉被起诉致癌,判赔4.7亿! 强生因爽身粉致癌被判巨额赔款 已是年内第三次 强生被判向一位女性赔偿7000万美元 被“爽身粉事件”拖累 强生三季报消费品营收下滑 强生三季报消费品营收下滑 面临对手低价畅销处方药威胁 搜索更多: 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