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召就不召”
企业为何如此任性
在国外市场上愿意执行最高标准的企业,到中国却频频“想不召就不召”,宜家“召回门”背后折射出消费者在面临这类问题时的多重困境。
首先是现行标准的适用性与实际使用情境不匹配。
此次涉事的家具产品本身并非儿童家具,企业和标准制定方缺少对儿童使用情境的考量可以理解,但在现实中,一般有儿童的家庭都不会在家里的所有位置都按照儿童家具标准去采购和装修,这就使得原本符合国标的产品在儿童这一“不稳定因素”的使用下有了安全风险。
实际上,在2012年8月,我国正式实施的儿童家具强制性国家标准《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中就明确规定,所有高桌台及高度大于600毫米的柜类产品,应提供固定产品于建筑物上的连接件。标准还要求,儿童家具在使用说明中要明确表示产品适用年龄段,安装使用过程中存在潜在风险的要加以警示。
上海市消保委进行的调查显示,71%的消费者认为国家应对儿童家具以外的橱柜的安全性建立相关强制性标准。不少消费者建议,由于儿童的活动范围不仅限于自己的房间,对于儿童家具以外的家具产品会对儿童安全造成的隐患应予以重视。
其次是现行召回制度和体系建设不健全。
2016年开始实施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明确,生产者是缺陷消费品的召回主体,但这一办法对消费品召回范围实施目录管理制度,第一批的目录仅包括11类儿童用品和9类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加上新消法中规定汽车、儿童玩具、食品、药品以及有缺陷的任何产品要实施召回,而在中国有缺陷产品的召回标准可谓“凤毛麟角”。
反观在很多西方国家,缺陷产品召回有非常细致的标准,并以法律法规形式存在,仅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管辖的缺陷产品召回标准就有1万多种,涉及多类消费品。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沈伟民此前表示,企业是召回的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要做的应当是降低守法成本、提高违法成本,从而鼓励更多企业敢于发现并暴露自己的产品缺陷,并积极地采取召回行动。
此外,惩罚性赔偿措施威慑力不够带来的消费维权意愿不足也使得消费风险增加,现行的消费公益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亟待完善。(来源:经济参考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宜家开始召回杀人柜:仅有条件退货 与北美措施仍有区别 宜家最近比较烦:召回蹭睡不雅照等让其陷入舆论漩涡 瑞典宜家没有“蹭睡”情况 提供免费咖啡 瑞典宜家:产品符合国际标准 不在华召回并非歧视 人人都知道实体书店在衰落 但如果开在宜家呢? 搜索更多: 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