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描述不符让消费者鉴定涉嫌刁难
带着邬先生的疑惑,记者咨询了法律专业人士。
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晓茂表示,按照《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经营者以商业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公示方式,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向消费者作出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责任等应当与许诺相一致。消费者受上述许诺引导而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将该许诺作为约定的内容。”
对一双鞋子来说,颜色是消费者选择时的关键因素。如果网店以图片及文字描述的形式,明确所售鞋子为“黑色”,那么消费者就有权要求实际收到的商品符合这一描述。也就是说,这双鞋应当是黑色的,且两只鞋不应存在色差,必须全为黑色。
如果所购买的鞋存在色差,消费者不必纠结于是质量问题还是设计问题,只需基于收到商品与描述严重不符,即可要求退换货,且因退换货所产生的运费应由商家承担。显然,NIKE官方商城“有色差可退货”的说法就是基于这样的道理。
而消费者是在天猫商城购买的商品,商城作为平台应督促商家做好退换货,必要时应先行赔付。这与网店的运营主体是NIKE还是代理商并无关系,原则上谁运营谁就应承担责任。如果天猫上的旗舰店的确不属于NIKE公司直营,那么相关责任应由运营网店的代理商承担。
至于“NIKE官方旗舰店”提到色差属于设计原因,不是质量问题,消费者有疑问可向质监部门反映,李晓茂认为店家是在推卸责任、试图加重消费者的负担。
“对于商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有时双方有所争议,的确需要质监部门介入,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对于鞋子是否存在色差,这是基于常识和肉眼即可辨别的,让消费者去鉴定有刁难人之嫌。
对于此事,李晓茂建议邬先生可向消保委进行投诉,即使去起诉的话,法院也未必需要委托鉴定机构对这一问题进行鉴定,因为法官凭经验和常识完全可以作出裁断。(来源: 新民网 作者: 李欣 董怡虹) 共2页 上一页 [1] [2] 耐克人事变动 Mark Parker接任董事会主席 耐克任命苹果CEO库克为首席独立董事意味着什么 苹果CEO蒂姆·库克出任耐克首席独立董事 傍上万达 阿迪达斯加码中国迎战耐克 耐克2016财年Q4盈利8.46亿美元 低于去年同期 搜索更多: 耐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