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热门资讯频道 >> 正文
国美彩电因“寸”“吋”不分二次受到法律制裁

  因为一字只差,国美渭南分公司被法院判决虚假宣传,并且退一赔三,并不用退还商家原商品,此前类似判决从未出现过。消法专家称,法院的判决适用了消法的惩罚性赔偿 

  彩电卖场要小心了,如果“吋”和“寸”傻傻分不清,在广告宣传中把“吋”写成“寸”,则可能会涉嫌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消费者。去年,消费者潘华(化名)将西安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渭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美渭南分公司)告上法庭,原因是潘华认为其购买的电视实际规格尺寸与商家宣传不符。渭南市临渭区法院一审判决国美渭南分公司向消费者退回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今年3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2014年3月,在国美渭南分公司开展大型品牌电视机促销活动之际,潘华购买了一台型号为L50E5690A-3D的“50寸”彩电,价格为5665元。国美渭南分公司在活动期间,于门前及卖场内分别设置了“4K彩电7折起售,样机5折起售,彩电套购加送现金积分大礼,50寸智能云电视3999元/台,50寸4K云电视5999元/台,65寸智能3D云电视9990元/台”等内容的电视促销广告宣传画册。在通常情况下,市场上商家表示电视尺寸均用“吋”,即为英寸。而“寸”在一般意义下,指的是中国市制长度单位市寸。1吋为0.762市寸。当彩电尺寸规格为50吋时,换算成市寸则仅有38.1寸。潘华在买回电视后发现,电视实际测量下只有不到40寸,并没有商家所宣称的50寸,并且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

  因此,潘华将国美渭南分公司告至临渭区法院,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商品销售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关于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被告在涉案商品销售过程中采取非法计量单位“寸”,与商品实际规格尺寸不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被告归还货款及三倍赔偿,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国美渭南分公司不服,在一审判决后向渭南中院提起上诉。国美渭南分公司认为,潘华不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目的只是借虚假宣传索赔;另一方面,国美谓南分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消费欺诈,门店打印的彩电50寸等内容是美工笔误造成,主观上不具有欺诈的故意。不过,渭南中院审理认为,双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清晰明确,潘华作为买受人,符合消费者的一般特征,其消费行为应受法律保护。上诉人在宣传彩页上的宣传内容与其出售的产品存在明显差异,极易误导广大消费者,属销售欺诈行为;美工笔误的说法也不能作为免除责任的依据。渭南中院在今年3月22日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消费者该不该退还电视?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法院的判决合理。‘寸’指市寸,而‘吋’指英寸,这都是市场上约定俗成的,商家作为专业的家电卖场,对此应该非常清楚,美工工作失误的说法不能作为其免除责任的依据,商家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例中,一审判决商家退还潘华彩电货款5665元,国美渭南分公司认为该判决成立的前提是消费者必须将彩电退还给商场,否则如果商家单方面退还消费者货款,而消费者却不退还彩电及1年多的使用费给商家,是不公平的。不过法院并没有对此予以支持。这样“退一赔三”却又不用退还商家原商品的判决在此前并没有出现过。

2页 [1] [2] 下一页 

国美控股CEO杜鹃:三年上市是国美在线的目标

野心凸显 国美在线资本局:三年内上市

国美虎视京东 300亿遥望4000亿

国美在线公布新品牌形象“小虎”

国美在线计划入局跨境电商

搜索更多: 国美

东治书院2024级易学文士班(第二届)报名者必读
『独贾参考』:独特视角,洞悉商业世相。
【耕菑草堂】巴山杂花土蜂蜜,爱家人,送亲友,助养生
解惑 | “格物致知”的“格”到底是什么意思?
❤❤❤【拙话】儒学之流变❤❤❤
易经 | 艮卦究竟在讲什么?兼斥《翦商》之荒谬
大风水,小风水,风水人
❤❤❤人的一生拜一位好老师太重要了❤❤❤
如何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易学家?
成功一定有道,跟着成功的人,学习成功之道。
关注『书仙笙』:结茅深山读仙经,擅闯人间迷烟火。
研究报告、榜单收录、高管收录、品牌收录、企业通稿、行业会务
★★★你有买点,我有流量,势必点石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