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左侧为正常状态的康师傅绿茶,右边为变质涨瓶的绿茶。
“出现涨瓶的绿茶快把凹形瓶涨成圆形了,摆在桌子上放不平也站不住,摸上去紧绷绷的,像随时要爆炸一样。我拿正常的康师傅绿茶比较了一下,发现涨瓶绿茶液体比较浑浊,也不足量”,李先生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此后,李先生继续拨打康师傅400服务电话,依然无法接通。通过语言留言,也无任何反馈。无奈之下,又拨通了绿茶包装箱上生产厂家电话0532-82812558,工作人员给出康师傅泰安区域负责人徐姓经理及淄博区域办公电话0533-6286199,并称质量问题要找当地经销商反映,厂家无法做出处理。
“泰安地区徐经理称:我反映的质量问题很正常,属于常见情况,消费者不必大惊小怪,淄博地区负责人也是同样说辞……”,李先生向记者转述。
“这是喝倒肚子里的东西啊!如果我理货时没有发现,顾客购买喝下去出现问题,我是难逃责任,可康师傅就不感到害怕自责吗?”
康师傅:产品质量问题属正常现象 品保部门暂无官方答复
记者首先拨通了康师傅泰安区域徐姓经理电话,据他称消费者李先生反映的问题很正常,也比较常见。康师傅在山东地区的品保部门在青岛,距离肥城较远,自己只是代为处理消费者投诉。而且夏季是康师傅饮料生产、销售旺季,每天的生产量及出货量极大,检漏率达不到100%,难免会出现些质量问题。康师傅青岛工厂每个月都可以出具相关质检报告。厂家可按国家相关标准,按1:10的比例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则不便多说。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分别拨打了康师傅方便面服务电话400-618-5588与饮品服务电话400-618-8080,想就康师傅面饼保质期内发霉以及绿茶浑浊涨瓶形成原因进行询问,但两部电话均长时间处于占线状态,无法接通。拨打绿茶生产工厂总计0532-88703908也是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拨通了康师傅总机号码022-66868888,经转接与品保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称本部门只负责方便面相关问题受理,但对于记者反映的问题无法给出明确答复。而康师傅绿茶品保则由其它部门负责,可代为转达至华北区域负责人知晓,请记者耐心等候答复。
律师观点:康师傅违反《食品安全法》 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齐鲁网特邀律师于宾认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安全标准是国家制定并强制执行的标准。生产者不得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该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对所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或者销售。”康师傅的生产企业应当在生产产品的各个环节进行产品质量的检测,并对入库及出库的产品的质量进行全面检测,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才可以出售;生产者声称“出现质量问题属于正常现象”的答复是不负责任的,销售者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生产者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要求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的,销售者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建议该销售者保存好相关的合同、进货记录、汇款记录等以作为证据使用。
截止记者发稿时,此事仍未得到妥善解决。齐鲁网记者还将继续跟踪报道。(来源:齐鲁网 ) 共2页 上一页 [1] [2] 洋奶粉改变在华思路 日本和光堂联手康师傅 康师傅冰红茶喝出絮状物 回应称可10倍赔偿 康师傅冰红茶喝出絮状物 回应称十倍赔偿 三问康师傅:水源是什么?企业标准为何成谜? 统一放出价格战“停战”风声 康师傅暂不回应 搜索更多: 康师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