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被赶出“家”
最惨的卖房者是已被赶出家门的刘女士,她价值265万元的房产,过户后被抵押给了一家地产公司,后又抵押给了个人。
“三四个人24小时监控我们一家三口,不搬都不行,他们未经我们同意就撬锁换锁。”刘女士说,幸亏自己还有其他房产,才避免了沦入无家可归的境地。
事发后,多名卖房人曾在中介陪同下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因手续不全被拒,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也未得到立案。
目前,多位卖房人已向朝阳法院申请立案。
■ 提醒
过户前须收清房款
秦兵204房产律师团律师李久凯和王佳红表示,就此案涉事的房屋出售者可向公安机关以遭到诈骗为由报案,此系列事件已达到立案标准。
因交易价值大,房屋买卖需要非常谨慎,有必要邀请专业人士陪同办理手续、签订合同、进行交易。为避免遇到骗局,房屋出售者最迟也要在办理过户手续的同时拿到全部房款(或银行定向按揭批贷)。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机构有对购房者购房资格的审查义务。但通常情况下,中介机构不会主动将这样的义务和责任写进合同中,而需买卖双方主动提出。中介人员虽口头进行过承诺或宣传,但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 调查
委托他人购房 交首付就过户
记者调查,马先生等7名卖房人遭遇的经历中,有不少共同之处。
1、委托他人购房
卖房人马先生和赵女士,都是通过中介认识的“女大款”张某。张某先提出能全款买房,但以无资质买房为由,委托侄女王某签合同。根据马先生和赵女士提供的张某身份证复印件,为同一人。
7名卖房人遇到的买房人都是以代理人身份购房,甚至连买家及其代理人的姓名,也都相同或相似。
2、中介出面保障
马先生、赵女士等人都得到中介机构工作人员的保障承诺,并签了“房屋交易保障合同”。“中介的人再三要我放心”,卖房人赵女士称,当时门店负责人表示买方的材料都审查好了,会保护双方利益。当尾款迟迟没有结算时,每次催促、询问中介工作人员,又让她不要急,称有中介机构“兜底”,并监督对方按时还款。
3、未结款先过户
马先生等遇到的买房人,都称一时拿不出大量现金,提出先支付1/3左右房款,过户后进行银行抵押,再支付剩下的房款。
完成网签和过户后,虽然约定45至60个工作日不等的还款时间(只有一户约定明确日期),但待还款时间临近时,再以应除去春节假期等理由一再拖延,直至无法联系。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郑州曝光24家违规房产中介 我爱我家三联在列 我爱我家等儿童家具仍不合格 新国标执行乏力 我爱我家异味家具事件仍僵持 顾客否认不愿换品牌 高盛家居所售我爱我家儿童家具被指异味刺鼻 “我爱我家”家具散发异味引纠纷 搜索更多: 我爱我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