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明确肿瘤诊疗中心收支直接相关的单独计量,期间费用根据肿瘤医院的当期发生额,以肿瘤诊疗中心收入占肿瘤医院同期收入的比例分摊计入,但如此切割、分摊计算肿瘤诊疗中心的收入、费用及相关固定资产,其营业收入数据还有多少可信成分可言,中科华给出的15年85%肿瘤诊疗中心收益权的14154.51万元估值定价还会有令人信服的客观依据吗?
交易利益与背叛
独一味在其发布的《对外投资公告》中高调宣称,“本次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医院知名度和美誉度。”
但事实远非如此,除了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肿瘤诊疗中心收益权评估定价显示公允依据外,独一味董事会还认为隐瞒了该笔交易的重大法律制度风险。
本报记者发现,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的财务报表是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适用这一会计制度的非营利组织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以营利为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因为出资而拥有非营利组织的所有权;收支结余不得向出资者分配;非营利组织一旦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规定继续用于社会公益事业。
既然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及其下设的肿瘤诊疗中心为非营利组织,那么,独一味斥资1.2亿元收购肿瘤诊疗中心15年85%收益权的投资如何回收?又如何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呢?
有业内人士指出,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可以变更非营利性质,独一味的投资即可合理合法参与收益分配。但问题是,肿瘤诊疗中心15年85%收益权的1.2亿元的收益权估值评估是建立在非营利民间组织会计制度之上的,肿瘤医院及肿瘤诊疗中心所有收入、结余均不需承担一分税收缴纳成本,一旦会计制度发生变化,其1.2亿元的对外投资就没有任何合理依据了。在明知会计政策重大限制的情形下,独一味董事会依然作出这样的投资决策无异于是对中小投资者根本权益的背叛。
与非盈利组织——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幕后实际控制人获利盆满钵满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周彩娥、刘兴明两个自然人获得高达1.2亿元的收益权转让收益,与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刘岳均在委托期限内又可以按营业收入的5%计提托管费,按照成都尧禹的托管承诺测算,三年下来,刘岳均从中获得的托管费可达1650万元左右。
需要指出的是,四川红十字肿瘤医院并不是一家真正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而是一家打着慈善旗号的资本市场活跃大鳄。在2010年-2012年间,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曾经先后染指长航凤凰(000520.SZ)、南京港(002040.SZ)、银润投资(000526.SZ)三只股票,成为这三家上市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名为“刘岳均”、“刘兴明”的自然流通股股东还曾与四川红十字肿瘤医院长时间一同出现在长航凤凰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上,并共同进退。
那么,四川省红十字肿瘤医院股票投资损益,是否在其财务报表中充分反映?如若相关投资收益被人暗中瓜分,不同样是对红十字精神的彻底背叛吗?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独一味收购虚假陈述 被指涉嫌严重利益输送 独一味收购肿瘤医院 跨界亏损魔咒难破 地道药业一款独一味软胶囊不合格 独一味收购奇力制药 豪赌独创新药? 阙文彬:将独一味做成独一份 搜索更多: 独一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