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因股改而起并且绵延13年的利益争端,把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原西安制药厂,下称西安利君)这个由老国企改制而来的外商独资企业,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12月19日,西安利君给全体职工发放补偿金的工作进入尾声,这笔据称总额为5000万的资金,从1999年该厂改制起便一直挂在集团“大账”上,如今改头换面,被厂方称为“困难补助”,但在不少职工眼中,这笔钱其实就是此前工厂改制时就应有的“身份置换金”。
不同的理解背后,是十几年来围绕这个老国企转制一直未休的争议:关于是不是管理层收购、有没有大量“黑股东”、国资为什么要放弃曾经的“金娃娃”、存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多年来西安利君的利润流向……仔细考量这笔正在发放资金的来龙去脉还会发现,在这个西北最大的制药企业一步步变成外商独资的数年间,上述问题的答案一直似是而非,而对答案的各种揣测和争议之下,国企改制过程中的纷纷扰扰也尽在其中。
两则通知撕开口子
一笔5000万的资金和两则与之相关的通知,正将纠葛西安利君13年的利益纠葛重新翻腾出水面。
12月12日,西安利君制药有限公司各个家属院内的报栏上出现了两则通知,一则是通知退休人员和带薪休养人员领取困难补助,另一则是由几名职工代表发出的“致全厂退休职工公开信”。
信中写道,“经与厂领导多次协谈,并受到省市国资委、劳动厅、信访办很多高人的幕后指点,最终使我们国有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困难补助现已开始发放,决定在约五六百名人员中每人收取50元作为答谢费用支付给律师。”
二者并列,颇具玩味。据了解,每名领取此次补偿的职工都必须签署一份审批表,记者辗转获得了一份,在本人承诺一栏中,打印好的文字是:“若按此方案和办法领取困难补助后,今后决不在所谓的身份置换金、就业保障或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找公司和政府任何麻烦。”
陕西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发放的总额为5000万。这意味着,作为原始股东,西安利君职工们多年追讨权益的努力虽然看到了结果,不过这结果既是胜利也是失败:厂方同意给予补偿,是胜利;而多年前改制中职工的身份置换金到底是否存在?如果存在具体是多少?十余年里股东权益到底应该是多少?这些众人一直想搞个究竟的问题却将随着签字、领钱最终有可能被永远尘封,这是失败。
根据此次西安利君的补偿方案,1999年之前退休的职工可以领到2000元;1999年到2006年之间退休的领5000元;2006年至2010年间退休的领取标准是工龄乘以一个月工资;另有一部分改制时被剥离出去的原制药厂教育、医院、后勤、物业等部门的职工可领取3000元。
“制药厂是老辈儿们用六七十年干出来的,我们其实真不是在乎能不能拿到这几千块钱,主要是想搞个明白,这么大个厂最后咋就变成私人的了。”在西安利君有三十多年工龄的王伟(化名)这样告诉记者,他属于能领2000元的。
身份置换补偿有与无?
对于此次发放资金的性质,西安利君在近期给陕西省国资委的相关报告中称是“为维稳而给予职工的困难补助”,并指出“从未享有过身份置换金政策,也未拿到相应资金”。
然而,不少职工对记者称,这笔钱实际上就是改制时应得的“身份置换金”。
“身份置换金虽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但劳动法及中央与地方的许多政策都明确规定在国企转制中要有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并要遵守相关国有企业改制的程序和办法。”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彬轩分析道。
实际上,陕西相关部门并不认同“身份置换金”的说法。“国有股是2006年才完全从西安利君中退出的,之前国资一直是大股东,另一个大股东利君科技是所有职工一起出资组建的,这就与股改时一下子转成民营不一样,职工身份没有改变,因此也就不存在置换金。”陕西省国资委一位负责人则这样认为。
记者查阅了相关法律和《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国有企业在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中处理劳动关系有关经济补偿金支付问题的复函》、《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发现,关于国企股改中对职工身份转换应有的经济补偿标准基本是职工工龄乘以一个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至少当2006年利君完全民营之后,职工的身份应该彻底进行置换,置换的补偿标准应以之前股改方案为依据。”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赵守国对此表示。
怪异的“职工持股会”
相比迟到的安置补偿,更让职工难以理解的是十多年前作为西安利君原始股东的出资情况。
据介绍,西安利君是由原西安制药厂改制而来,其前身是1938年创建于陕甘宁边区的“八路军卫生材料厂”,多年来一直是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制药企业。
1999年改制时,原制药厂一般职工每人出资一万到两万元,厂干部每人出资从数万元到最多几十万元不等,共同组建了西安利君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资料显示,其中4965名职工持股84.73%,余下股份为5名管理层持有。
而在改制后组建的西安利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利君科技持股47.23%,陕西省医药总公司又以国资资产占股48.51%。剩余股份由深圳金活等4家民营企业持有。
在记者查阅的多份西安利君管理层就改制向上级进行的汇报中,西安利君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均被描述为是一个“职工持股会性质的公司”。
“法律上没有所谓‘职工持股会性质的公司’这个机构,这意味着它实际上是个‘四不像’的东西。”西安市国资委专家组成员、陕西同顺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建军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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