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速箱故障
更换过部件才算“维修”?
于是,朱先生向4S店提出,无条件为自己更换一辆路虎车。然而,在与石家庄惠通路虎4S店多次交涉之后,4S店只同意为朱先生的路虎车更换一个变速箱。
朱先生:我认为他应该给换车,如果它解决了变速箱的问题,其他部分会不会出问题?这个很难保证,因为这个变速箱和发动机是连在一体的,它是一体的东西,我估计和发动机都要有关系。
2011年6月22日,朱先生决定到石家庄惠通路虎4S店交涉要求换车。然而,从朱先生所在地保定到石家庄这一路并不顺利,短短的一百多公里路程,这辆路虎车竟先后出现了三次“变速箱故障”的提示,最后一次还同时提示发动机发生故障。
朱先生:你看这个发动机没有,你加了油它就是不正常地走。怎么不正常?加不上呗,速度不走,光转速度。速度在80迈,加油加不了。
面对朱先生的换车要求,路虎4S店工作人员虽然承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但却不认为已经达到换车的条件。
河北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经理 田铮:通过电脑测试,各种调出来,肯定确定是变速箱有问题,不是线路的问题,肯定是变速箱里面内部的问题。目前来说,同样的安全部件两次以上(维修)不含两次,才可以提出换车退车。(这个已经修了两次了吧?)这不是两次,一次故障没有解决啊。
售后服务经理认为,汽车主要部件维修两次以上,才可以提出换车要求。朱先生的路虎车之前在4S店的维修都不能算是“真正的维修”。4S店对于什么是汽车维修有着自己的定义。
河北惠通陆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售后经理 田铮:我们指的一次维修是我们确诊下来的故障现象,然后更换过一个大的组成部件,这是一次维修。(非得更换过吗?你修过不就是一次维修吗?)不是,不是,不是这样说的。(那还得更换过部件才叫维修?)对,对。
这次交涉,石家庄惠通路虎4S店最终也没有同意给朱先生换车。
换车有多难?
那么,朱先生的路虎车出现的变速箱故障问题严不严重,之前因为路虎车变速箱故障到4S店进行的检查和电脑调试,又到底是不是属于“维修”呢?我们请教了汽车专家贾新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贾新光:变速箱出故障基本上这车就没法开了,这应该是一个严重安全故障。没有哪个地方也没有说,只有更换大部件才叫维修,只要检测了就叫维修。
贾新光认为,石家庄惠通路虎4S店工作人员将维修进行“狭隘”定义,实际上是不想为朱先生换车找的一种借口,也显示了4S店缺乏换车的诚意。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贾新光:进口车的问题跟国产车为什么(退换)更难呢,就是它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价值高,如果退换那个损失要特别大,这是一个。第二个,进口车你找不到厂家,你只能找经销商,经销商是不可能背这个损失的,这个在理论上,这个应该是厂家来背这个损失的,因为制造的原因,不是因为销售的原因。所以这个他就更难了。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指出,虽然目前我国汽车三包规定还没有出台,但朱先生依然可以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维权,要求经销商无条件换车。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邱宝昌律师:实际上我们国家的法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明确规定了经营者所生产的产品销售的商品要符合产品应当具有的性能,商品如果不符合相关的规定或者出现问题的话,给维修更换退货这是它的法律责任。
目前,换车难是我国汽车消费者维权当中的突出问题,不少消费者都遭遇过相同经历。
山西消费者:车跑了20万公里,就维修费家里好象算了算都花了三四十万元,我们想法就是给个说法,比如说有质量问题,你就给我换,就跟4S店反映,他们根本就藐视等于是。
河北消费者:就是有一个故障他总是修不好,不知道哪的故障,不给换(车)的,他说那不可能,根本就不说换车。
湖南消费者:他说这个换车你提都不要提,车子是开的,他说是你搞坏的,不是他搞坏的,多气人啊。
可否借鉴“柠檬法”?
那么,在国外,当消费者提出要更换或退回汽车的要求时,汽车厂商和4s店将如何处理?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路透社财经评论员 康维:在美国有一项旨在保护汽车买主权益的法律,即柠檬法。“柠檬”是质量低下的车子的另一说法。该法为新车或者是二手车的买主和租车人,在遇到质量低下的车时,提供法律保护。因此,如果经销商无法维修低质量的车子,车主就可以获得退款。
美国把问题多的新汽车称为“柠檬车”,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也就被称为“柠檬法”。
美国各州的规定细节各有不同,以加利福尼亚州“柠檬法”为例,(字幕:)在新车购买180日或是行驶1.8万英里以内,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则汽车买主可以要求厂商无条件退款或更换新品,不得有拒绝:
产品的瑕疵将让消费者产生致命或致伤的可能,经两次以上的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时;产品的瑕疵无致命风险,但经四次以上的维修仍无法解决问题时;产品在柠檬法保护的期间,因回厂维修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天数超过30个工作日时。
此外,美国“柠檬法”还规定,每销售一辆汽车要抽出产品责任诉讼基金汇入公共账号,买卖才能成交,产品责任诉讼基金主要用以支付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时的维权申请、鉴定及请律师等的费用。
现在,朱先生花百万元买来的路虎豪华越野车,不敢跑高速,也不敢去越野,就是在市区开开他也是心有余悸:他担心变速箱不断出现的故障,没准儿哪天就给他带来致命的危险。但多次交涉后,路虎经销商的态度仍很强硬:只修不换。朱先生正在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途径,达到换车的目的。其实,美国“柠檬法”的很多做法都值得我们借鉴,为改变消费者维权艰难的局面,我们相关部门是否也可以设立一个“汽车产品责任诉讼基金”,来为消费者承担相关的鉴定、诉讼费用呢?同时,我们也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我国汽车“三包”政策,以便让换车有更明晰而具体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