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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的人都能成功”——你信吗?

  “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这可能吗?

  ……

  ……

  这些凭常识就会让人产生怀疑的话,经马云之口说出,却得到了很多人的追捧。他们或许不知道,正是这种追捧,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阿里巴巴财富的基础。

  但是,这种基础会很牢固吗?

  讲坛上的马云总是一脸真诚,一开口就滔滔不绝。在无数次的演讲中,其主题大多立意宏大,充满了“价值观、梦想”等激励人心之语。但是,马云毕竟是个生意人,阿里巴巴毕竟是在经营一门生意。那么,生意中的马云和生意中的阿里巴巴,到底是怎样的呢?

  阿里巴巴是怎么赚钱的

  假如一直以来,马云在你的心中都是一位了不起的成功人士,一位以兼济天下为己任的商界英雄,那么,《学会网销宝》中的某些细节很有可能冲击你对他的固有印象。

  提起“阿里巴巴”,许多人会想到那个神话故事,似乎一句“芝麻开门”的魔咒,数不尽的财富就会滚滚而来;当然,马云并没有因为这个美妙的寓意而变得格外幸运,他的故事更像是一部励志片,一个饱经挫折而终于成功的典范。事实上,马云也乐于宣扬这一点,他习惯于在演讲中将昔日的落魄与今日的成功穿插进行,其强烈反差具有一种戏剧性的效果,让人印象深刻。

  “我最幸福的时候是每月拿89块工资时,想想再存2个月就能买辆自行车了,就很兴奋;但现在买轿车啊什么的,都觉得没意思了。”凭借许多诸如此类的言论,马云有意无意地在人们脑海中植入了这样一种观念:马云很有钱,阿里巴巴很能赚钱。随着阿里巴巴(1688.HK)2007年登陆香港联交所,这种印象日趋牢固。在许多人看来,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似乎早已过了最初的磨难期,转而进入“芝麻开门”式的财富期。

  如果你也是这么认为的,请接着往下看,或许如下事实会让你感到吃惊。

  2010年,阿里巴巴(1688.HK)又交出了一份让投资人满意的财表:销售收入55.58亿元,净利润14.7亿元,均同比增长40%以上;其中,非会员费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上升至33%(18.34亿元),对利润的贡献则更大(因不涉及额外的新签客户成本支出)。

  从创立之初,阿里巴巴便确立了“会员费+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如果说早期的阿里巴巴主要是在赚取眼球、招募信徒上下功夫,那么,在拥有了相当数量的会员基础之后,其对增值服务的加速拓展也在意料之中——这从其将2010年冠名为“服务年”及业绩构成中可以看出。当然,18.34亿的增值服务收入并非一夜之间成长起来的。2009年年报中,时任阿里巴巴CEO的卫哲通过《首席执行官报告》,跟大家分享了公司的16项增值服务,其中11项是2009年推出的——“新产品开发力度”可见一斑。

  在这16项增值服务中,除了“黄金展位”、“关键词排名”等老牌产品外,2009年3月正式上线的“网销宝”被重点提及。阿里巴巴宣称,网销宝是“按效果付费的关键词竞价模式”。

  提到“效果”,通常的理解似乎与“投入产出比”有某种相似之处,即“为某项服务支付的成本”与“该服务带来的收益”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对从事B2B的电子商务企业来说,即是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佣金——这也正是阿里巴巴的许多竞争对手,比如敦煌网,正在做的。那么,难道是阿里巴巴开始转型了?

  如同许多其它新业务一样,在推出网销宝的同时,阿里巴巴还制作了相关的培训课件——《学会网销宝》。在这个长达50分钟的视频教程中,阿里巴巴广告搜索中心高级培训师朱琳对“如何使用网销宝”及其“扣费原则”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在视频的示例中,每个关键词的起拍价为“3角到5角”不等,最终竞价多会超过1元;而阿里巴巴则按照“每次点击扣费=下一位的出价+1毛钱”的公式,自动从客户的账户中扣款。不难发现,网销宝奉行的其实是“关键词排名+点击扣费”的双重收费模式:首先,你得通过竞价购买所需要的关键词,以便你的信息能在搜索时排在前十;然后,当有人搜索该关键词并点击了你的信息时,再就每次点击进行收费——不管这些点击来自哪里,是否有效,能否促成一笔交易。而这,正是最近两年来阿里巴巴力推的“按效果付费”的增值服务项目。

  ……2009年第一季度推出以来,自克服过渡期的困难后便一直受到用户的追捧。2009年底,超过10%的中国诚信通会员开始使用网销宝服务,而客户的支出也逐步增加……(阿里巴巴2009年年报)

  我们很高兴看到网销宝的渗透和用户使用率在2010年按季度保持上升的态势。于2010年底,我们有超过100,000名客户已使用网销宝服务……(阿里巴巴2010年年报)

  2009年,阿里巴巴的中国诚信通客户数逾50万,其中10%开始使用网销宝,即5万;2010年,这一数字超过了10万,增幅高达100%。可见,对阿里巴巴及其投资人来说,网销宝是奏效的;但是,对客户呢?

  “如果非要买排位推广,还不如直接买百度,因为百度能搜索产品关键词,但阿里巴巴还要先进门之后才能去搜,何必呢?”2008年阿里巴巴的十大网商之一、K.O裤钩创始人李棠华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阿里巴巴新推出的产品,关键是要管用,我能营销出去赚钱,当然就会买单。否则,你说得再好没用。”

  不过,有分析人士称,网销宝大概已是阿里巴巴最有效的营销产品——至少它涉及了点击量,且不管其有效性如何;而其它一些增值服务,客户压根儿没有办法精确衡量到底“对增加收入有多大作用”?

  其实,如果阿里巴巴愿意,它完全有能力就“实际效果”给客户一个交待。一直以来,阿里巴巴都在宣称“帮别人赚钱”,而自己赚的钱是“从别人多赚的钱里”分出来的“很小的一部分”。那么,这部分到底有多“小”呢?我们不妨做个推测——

  如果阿里巴巴帮助客户赚100块钱,自己赚一块钱,也就是说,比例为1%,那么,以2010年55亿的收入测算,通过阿里巴巴B2B平台的成交额应该为5500亿元;再退一步,如果该比例为5%,成交额也应有1100亿元!

  问题是:如果真的有上千亿的成交额,以马云的商业才智,怎么会错过这么好的营销点、使其一直不为人知?(想想淘宝每年、甚至每日交易量的公示程度!)

  或许有人会说:阿里巴巴做的是一个相遇平台,交易一般都在线下完成,难以测算;如果真是这样,那阿里巴巴又凭什么认为“自己赚的钱是从帮别人多赚的钱里分出来的很小的一部分”?显然,找出十个八个的“成功网商”是不能代表全部80万付费会员的整体状况的,那只不过营造了一种吸引更多人的“财富效应”而已。

  或许还有人说:既然那么多人愿意加盟阿里巴巴,并为之付费,这本身就说明了其平台的有效性,否则,他们可以选择不来啊。

  事实果真如此吗?

  销售铁军

  “55亿销售收入,7000余名直销人员”说明了什么?

  “阿里巴巴的销售团队有7000多人,参与欺诈的不过100个左右,整体来看还是不错的。”在不久前闹得轰轰烈烈的“诚信门”事件中,有人这样为阿里“伸冤”。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数千名直销人员占公司总人数的多大比重?阿里巴巴为什么需要一支如此庞大的销售团队?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吗?

  通过查询阿里巴巴(1688.HK)上市以来的各种资料,《中国机电工业》杂志根据公开数据绘制了如下表格(见表1)。简单梳理可知:

  阿里巴巴对销售人员的依赖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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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机电工业  仝亚娜 责编:林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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