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  您所在的位置:红商网 >> 品牌观察 >> 正文
后改制时代大掠夺 大商股份掏空路径显现
投诉—爆料—内幕—线索—传闻
http://www.redsh.com 2011-05-11 红商网 评论 发布稿件

  东方贸易大世界是大商集团公司下属非法人经营机构,由大世界一部、二部和大客隆、食品商城四大卖场组成。大世界一部、二部分别位于大连市勤俭街和北斗街56号,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 ;大客隆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新柳街21号,占地面积4900平方米;食品商城位于大连市沙河口火车站广场南侧,占地面积6100平方米。

  大商股份1999年中报显示,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在内的无形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17,952,829.44元,增长162.84%。彼时,公司对无形资产大幅增长原因的解释为,国家股以实物资产配股中土地部分价值。

  以上信息显示,位于中山路113号的房屋彼时为上市公司的合法财产,那为什么数年之后,大商股份要向大商集团租赁于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13号、建筑面积为5288.14平方米的房产?

  这个房产的所有权是在何时发生了变更呢?

  记者翻查各类公开信息,发现在大商集团改制的2006年,大连国土局向大商集团划转了包括大连商场在内的19处直管经营用房。

  莫不是这块房产亦为大连国土局已将所有权划至大商集团名下的直管经营用房?

  但让人倍感无奈的是,大商股份对此披露语焉不详、大而化之,外界难以得知其中的真实情况。

  后改制时代的掠夺

  假如那位当地专业人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市场公允价值近5亿元的中央大堂,竟被公司管理层仅以1350万元卖给了大商集团。

  大商股份及集团主要管理成员的股权激励改制于2009年完成,市场一致认为此番改制有助于资本市场、集团、公司高管的利益高度一致。但记者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如此,公司高管团队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样涉嫌掏空上市公司优质核心经营资产。

  大商股份2010年年报披露,公司以1358.21万元的价格向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大连商场南北楼之间面积为3305.41平方米的中央大堂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资产。

  记者深入调查发现,以1358.21万元将中央大堂连同机械设备转让给大商集团,其价格并不公允,可称为赤裸裸的掠夺。

  据大商股份历史资料披露 ,中央大堂于1995年8月开始投资兴建,建设资金源于1995年9月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3000万元,大堂内设中央空调系统,8部自动扶梯,东西贯通,南北相接,具有疏导客流的交通集散功能,1996年6月16日正式开业。落成后的中央大堂 ,主要用于开展大型国际商品展销会和商业文化活动。

  依据大商股份披露的信息测算,中央大堂投资造价为9076.03元/平方米,在不考虑相关机器设备价值的情形下,公司管理层批准卖给大商集团的售价仅为4109.05/平方米。

  也就是说,历经十五年连续升值且位于黄金地段商业物业,卖给关联方的售价不及当初投资造价的一半。

  那么,中央大堂2010年公允市场价值到底是多少呢?

  据大连一位地产销售代理专业人士介绍, 大连商场对面的胜利广场地下商铺售价目前已达到12万元/平米。其在闻讯大商股份以每平米4000多元的售价将中央大堂卖给大商集团后,那位专业人士在电话中相当吃惊地表示,“什么?4000元一平米?14万都不会给你。”

  假如那位当地专业人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那么,市场公允价值近5亿元的中央大堂,竟被公司管理层仅以1350万元卖给了大商集团。显然,此举很难被称为按公允的估值收购资产,而无异于从大商股份手中抢钱。

  肢解核心优质资产只是大商集团蚕食上市公司的手段之一,除此之外,租金异常增长的关联租赁,亦为其获取超常回报的重要路径。

  以大商股份租赁大商集团名下的大连商场北楼和中山路113号房屋租金变动为例,自2006年7月1日至2010年1月1日间,这两项关联租赁的年租金上调幅度均达10%,这与商业百货零售物业租赁市场化运作实际情形不符。

  大连商场北楼建筑面积为31294.52平米,中山路113号房屋建筑面积为5288.14平米,这在商业物业租赁市场属于超级大客户,正常情况下,年租金上调幅度基本上在3-5个百分点。

  广州一位曾在商业百货零售行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对从事商业百货零售且租赁面积达数千平米的商户而言,年租金上浮超过5个百分点他们就会反对了,租金每年上浮10个百分点是难以想象的事情,别说赚钱,就连能否维持生存都是个问题。”

  2008年4月28日,大商股份控股子公司大商集团抚顺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与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天扬公司、丹东国际商贸大厦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变更协议》,承租位于租位于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1号丹东国贸大厦裙楼部分的地下一层至地上五层, 租赁物业建筑面积31726.51平方米,2009年至2023年租金公式为:上年度租金额×1.01。

  由此观之,大商股份对外签订房屋租金每年上调幅度只有1%,而大商集团对大商股份向其租赁物业租金上调幅度则达到了10%,其上涨幅度为商业物业租金市场化浮动幅度的10倍。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事情,更为严重的是,自2010 年1月1日起,大商集团以租赁到期为由,停止了大商股份对大连商场北楼、中山路113号房屋、大连第二百货大楼有限公司相关物业的租赁。

  那么大商集团将相关物业用于何方了呢?

  大连工商局网站企业信息检索显示,大连商场北楼所在地目前为大连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大连大商投资)第一分公司的注册地,中山路113号变为大连大商投资第三分公司注册地。

  大连大商投资为大商股份和集团主要管理成员投资设立的公司,上述变更表明,大商股份往日存在的与大商集团的同业竞争正在演变为公司高管的同业竞争。

  值得关注的是,大连大商投资的注册地为大连市中山区青泥街7号,大商股份上市之初持有的房产证房产号为:青泥街7号西17-23-6大房执中字第04544号。

  两个地点的惊人巧合,其背后是否暗含着上市公司商业物业被管理层自己经商鹊巢鸠占的故事呢?

  2011年5月10日,大商股份发布关联交易公告,称将承租坐落于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街42号的房屋建筑物、房屋内附属设施设备系统及全部附属物品,租赁面积共计43169㎡,租赁期限为18年,该物业由大商集团实际控制。

  但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11年4月末,租赁关联方中兴—大连商业大厦的净资产为-2.03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为1.88亿元)。

  从一个严重资不抵债的关联方手中租赁面积达43169平米的物业没有任何风险吗?中兴-大连商业大厦将上述物业租给上市公司,不仅向大商股份收取2.00元/㎡/天基础租金和0.90元/㎡/天的物业费,而且还要年年从税前利润中拿走44%的分成,这是为了扩大整体规模优势还是向关联方经济扶贫?

  大商股份强调,拟租赁物业占据着大连青泥洼成熟商圈和核心地段,是青泥洼商圈的稀缺店铺资源,但因租赁到期停业至今的大连商场北楼为什么不交付给上市公司,中山路113号的商业物业为什么不租给上市公司使用呢?

2页 上一页  [1] [2] 

 相关阅读
·天津七大商业项目今年集体招商 2011年05月11日
·谁在掏空大商股份 后改制时代的掠夺 2011年05月11日
·天津河西七大商业全球招揽“吃购玩” 2011年05月10日
·总投资89亿元 呼和浩特开建四大商业项目 2011年05月06日
搜索更多: 大商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责编:唐小婉

【郑重声明】此文不代表红商网商报同意其说法或描述,本网站不转载或自行采写国务院公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所定义之“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作为零售商业门户,红商网商报仅提供零售相关产业领域的商业信息,以更好地服务于零售商业。来源非红商网的,皆转载自其它媒体。若有不妥之处,请联系news#linkmall.cn或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