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财务报表粉饰:完美的业绩增长曲线
在招股书中,开山压缩机显示了几乎完美的业绩增长曲线,但记者发现,在这个曲线背后,却隐藏着众多的疑问。
2008-2010年的上市前三年,开山压缩机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达49.77%,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达72.40%,营业收入、净利润的逐年高速增长,向投资者展示了一个极其完美又极为标准的耐克式业绩增长曲线。与此同时,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亦以超过净利润增速的速率持续同向变动。
然而,公司控股股东开山控股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一则历史新闻报道,则为投资者揭开了开山压缩机营业收入逐年大幅攀升的内幕。
2009年6月26日,开山控股公司在网站上发布题为《开山集团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召开》新闻报道。
上述新闻报道称,“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后,该公司上市准备工作完成了重要的准备步骤。据了解,拟上市的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浙江开山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近三年来取得了不俗的经营业绩:2007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2.77亿元,净利润1187万元,200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5.03亿元,比上年增长81%,税后净利润7619万元,比上年增长540%。公司改制基准日2009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17129万元、总资产为38182万元,经评估的净资产为24420万元、总资产为45473万元。公司2009年1至5月份实现税前利润已超过6500万元,公司财务状况非常良好。”
另据报道, 中信证券企业发展融资部执行总经理叶新江(发行人IPO项目经办人之一)、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沈田丰(发行人IPO项目经办律师之一)、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IPO财务审计机构)副董事长郑启华参加了大会。
记者将开山控股对外公布的资产、收入、利润数据与开山压缩机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数据加以对比,发现开山压缩机改制基准日的净资产数据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基本相符,而2007年-2009年1-5月的收入、利润数据则与开山压缩机母公司利润表较为接近,其相关数据应为对母公司历史经营状况的陈述。
但令人奇怪的是,对比发现,此前开山控股公司公开披露的2008年、2009年1-5月的营业收入、利润规模,与开山压缩机招股说明书的申报数据相差甚远。
在上述新闻报道中,开山控股公司披露开山压缩机2008年的营业收入、税后净利润分别为5.03亿元、7619万元。
但招股书却显示,开山压缩机母公司2008年营业收入只有4.26亿元、5,626万元,较大股东披露的收入、利润规模分别缩水了7700万元和1993万元。
开山控股披露开山压缩机2009年1至5月份实现税前利润已超过6500万元,但公司母公司利润表却显示,2009年开山压缩机全年税前利润只有6134万元。
开山压缩机在招股说明书中声称,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具季节性,也就是说,在下半年,开山压缩机至少能够实现和上半年差不多的利润。
那么,公司控股股东披露的上市公司开山压缩机历史经营数据,为什么会与其申报的财务数据存在如此之大的差距呢?
据悉,开山控股原拟定在2008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开山压缩机的改制和资产重组工作,力争在2009年中期完成上市融资目标,但实际情况却是,开山压缩机IPO直至今日才成功通过创业板发审委审核过会。
或许至此不难理解,开山压缩机申报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为什么会存在如此巨大的历史差异。如此魔术般变化,前后不一的数据,似乎有迎合创业板IPO对业绩高成长的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粉饰之嫌疑。
另外让人产生疑问的是,开山压缩机的利润增长和应收账款的变化差距颇大。
2010年,开山压缩机实现营业收入16.26亿,利润总额2.78亿元,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较上一年分别增加6.73亿元、1.13亿元,但公司包括应收票据在内的应收款项16.1万元,换言之,公司在2010年只用了16.1万元的新增应收款项便换回了近7个亿的营业收入,这不能不让人感到诧异。
而开山压缩可比上市公司汉钟精机(002158.SZ)201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91%,净利润同比增长了83.68%,但公司应收账款却同比增加了76.65%。
汉钟精机对2010年市场竞争格局的描述为“随着国内市场开放程度的逐步提高,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厂家纷纷进入国内市场,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国际知名品牌厂家凭借其成熟的技术优势和雄厚的资金优势以及市场推广策略,占据了相当市场份额,加之今年原材料价格的异常波动、人民币升值、劳动力成本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更趋激烈。”
然而,开山压缩机对其应收款项变动趋势的解释却为,“2010年,公司在市场销售形势较旺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货款回收力度,同时增加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期初下降2,577.01万元,应收票据较期初上升2,500万元,应收款项余额较上年基本持平。”
据业内人士介绍,开山压缩机与汉钟精机同处于一个大的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并不会比汉钟精机轻松,甚至激烈程度更强,但开山压缩机却创造了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应收款项却未同步增长的“奇迹”。
另外,2010年,汉钟精机预收款同比减少27.24%,预付款同比增加19.14%,而开山压缩机预收款却同比增加了254.03%,预付款同比增长83%。
同处同一大行业的两家公司,其市场竞争环境真的会如此天壤之别吗?
开山压缩机种种吊诡的财务信息,令人不得不对其近乎完美的高成长打上一个大问号。
4. IPO过会:首发上市资格之疑
3月29日,开山压缩机发审委审核获得通过消息甫一公告,便有业内人士提醒记者注意其IPO上市资格问题。
开山压缩机IPO上市资格的争议在于,上市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因违反海关监管受到处罚。而中国证监会颁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得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009年11月30日,杭州海关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杭关缉违字[2009]113号)认定开山控股自进口后即将上述9台(套)海关监管设备交由开山凯文螺杆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减征或者免征关税进口的货物,只能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特定用途,未经海关核准并补缴关税,不得移作他用”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参照标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最终按照不到12%(含税)对开山控股科处520万元罚款。
2010年6月4日,杭州海关杭关外证[2010]47号证明,确认:“开山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开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海关减免税设备有关监管规定,我关于二〇〇九年对其违规行为按照一般情节予以处罚,该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2010年11月8日,杭州海关再次就开山控股的行政处罚性质予以说明,确认“开山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开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海关减免税设备有关监管规定,我关于2009年11月对其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法发[2005]171号《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海关行政处罚罚款幅度参照标准〉的通知》第七条规定,按照一般情节予以处罚,该违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保荐人、发行人律师从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故意及杭州海关对开山控股违规行为的处罚定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开山控股的上述海关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开山压缩机本次发行上市造成法律障碍。
虽然控股股东存在36个月内被海关行政处罚的污点,但创业板发审委还是给开山压缩机开具了登陆创业板的通行证。
然而就在不久之前,与开山压缩机情形相似、拟在上交所上市的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依顿电子)却没有这么幸运。
2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发布《发审委2011年第34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称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决定取消第34次发审委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
依顿电子IPO申请遭拒绝曾经一度引发媒体热议,认为股权红筹架构、环保后续问题没有披露及上千万海关行政处罚款为公司临门一脚被迫撤退的真实原因。
然而,业内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媒体猜测的红筹架构、环保问题都不可能成为影响依顿电子申请过会的真实原因,最大可能、最敏感的还是海关1000万行政处罚。”
据依顿电子招股说明书披露,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间,发行人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进口的双面覆铜板163,885.49千克、半固化玻璃纤维树脂片286,147.64千克、铜箔70,779.12千克生产产品线路板在国内转让,将国内购买的双面覆铜板631,126.98千克与保税进口双面覆铜板631,126.98千克进行调换用于手册保税出口,调换出来的保税进口双面覆铜板生产产品线路板在国内转让,2008年6月17日,发行人短少保税进口的双面覆铜板678,187.26千克,不能提供正当理由,2008年12月30日,拱北海关对依顿电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决定对发行人罚款人民币1,000万元,罚款金额占保税料件总价值的10.25%,占2008年度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5.64%。
2010年3月25日,拱北海关出具《关于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明材料》(拱办函[2010]529号),证明依顿电子的行为属于一般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情节不严重。
依顿电子和开山压缩机控股股东都曾在发行前36个月内受到海关行政处罚,两家公司都向发审部门出具了有关行为不构成严重违法的证明材料。
上海某证券公司资深投行保荐人告诉记者,“依顿电子IPO连发审会都没上,或许是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但如真像外界猜测那样,是因为海关的行政处罚,其是否严重违法也不全是由一纸证明说了算的。”
如果确实如知情人士所说,依顿电子上会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海关的行政处罚。那为什么两家公司发审上会时间相差只隔了一个多月,一个发审申请遭拒,而另一个则顺利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