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网 李升
今年5月,瑞幸咖啡董事长兼CEO郭谨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瑞幸咖啡的万店目标将在今年上半年提前实现。
果然,6月5日,随着厦门中山路旗舰店的开业,该目标变为现实,而瑞幸也成为中国首家突破万店的连锁咖啡品牌。
不过,与万店一同到来的,还有在网络上被曝光的“瑞幸罚抄”事件。近日,一位网友发帖称,在瑞幸咖啡兼职因未放吸管被罚抄“放吸管”。21日,瑞幸咖啡客服回应称,经内部核查,罚抄系个别门店的不规范行为,并不是公司正式的管理规范或培训方式,公司也将进一步加强规范门店的管理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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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位网友的发帖,在社交平台上引起热议,有网友戏谑,“管小学生吗这是?”;也有网友表示,“罚抄是变相体罚”;还有网友认为,“可以罚抄,但罚抄时间请按工作时间记时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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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京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红艳告诉法治网研究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个别用人单位为惩罚犯错的员工,“别出心裁”的管理措施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用人单位虽然有权对劳动者进行人事管理、发布工作指令,劳动者亦应当接受管理、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但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人身自由限制、人格尊严贬损及人身惩罚,则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拥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并未让渡个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及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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