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行业首例“山寨”惩罚性赔偿案诞生!
成都一餐饮品牌因山寨隔壁的网红火锅店,两年获利370多万。
但近日被法院判赔原告446万,不仅把两年的利润赔个精光,还得再搭进去70多万,堪称“倾家荡产式”赔偿。
这是近年来行业里面被侵权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堪称行业山寨侵权纠纷里程碑式案例。
01
“全方位”抄袭被判赔偿446万,
餐饮业现首例“山寨”惩罚性赔偿案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涉及当地网红火锅品牌“爸爸炒料”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判罚金额直接与侵权方的销售利润挂钩,此结果一出,立即引起了行业热议。
1、 看隔壁火锅店生意好,“一比一”复制开店
据悉,此次案例中的原告“爸爸炒料牛排老火锅”诞生于2018年10月20日,是成都当地有名的网红火锅品牌,经营期间一位难求,顾客排队等位几十上百桌是常有的事。
截止到2020年11月底,该品牌已在全国51个城市开出了4家直营店、64家加盟店。并且,于2020年5月注册了“爸爸炒料”相关文字、图形商标,获得了该两项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告王某夫妇曾在爸爸炒料交大店的隔壁经营另一家餐饮公司,对爸爸炒料的经营方式、服务名称、装潢风格等信息都非常了解。
该夫妇看着隔壁火锅店生意红火,从2019年开始,先后“抄作业”开了三家山寨火锅店。
2、连加盟文案都抄,三家山寨店获利371万
这三家山寨火锅店不仅门店标识、装潢、服务名称、油料包装等都与爸爸炒料及其相似,甚至在对外招商加盟中多次使用原告公司的宣传文章。
截止到2021年6月3日,这三家山寨店营收总额超2705万,获利总额达371万余元。
3、恶意侵权,被判惩罚性赔446万
之后,王某夫妇及其开的山寨火锅店被爸爸炒料以“恶意侵权”的名义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停止侵权,并且赔偿自家经济损失446.4万余元及合理开支11万余元。
成都中院一审认为,王某夫妇以前一直在爸爸炒料交大店隔壁开店,明知该火锅店及经营状况良好,还专门成立与原告“爸爸炒料”品牌名称极为相似的公司,是主观状态上的明显刻意模仿、有意攀附原告公司已经获取的商誉及经营资源,从而达到为自身牟利的目的,属知识产权侵权中其他可以认定为故意的情形,且获利巨大,情节严重,依法应适用惩罚性赔偿。
按照可以以侵权获利的二分之一作为王某夫妇二人商标侵权惩罚性赔偿计算,赔偿总额应为557万余元。
但因原告公司提出的诉讼主张仅为446.4万余元,且未超过应赔偿总额,故原告的诉请依法获得法院支持,最终赔付金额定为了446.4万余元。 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餐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