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以来,“小龙坎”火锅店、“蜜雪冰城”奶茶店、“华莱士”快餐店、“杨国福”麻辣烫店、“奈雪的茶”奶茶店、“大润发”超市曝出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4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开6起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道歉当然是涉事企业应有的态度,不过,我们更为关注的是,道歉之后问题又该以怎样的方式去解决?尤其是当这些出现问题的店面都属于连锁品牌,又在提醒我们需要注意怎样的问题?我们连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旭,共同关注!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6起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涉嫌使用黑作坊加工假冒“鲜鸭血”,成都小龙坎被约谈;篡改开封食材日期、过夜奶浆仍使用,记者暗访解开蜜雪冰城的“秘密”;炸鸡掉地上继续用,清洗剂滴入油锅,华莱士涉事餐厅停业整顿;臭味明显的肉冲洗去味再上柜台,大润发超市的处理方式令人震惊。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对食品安全领域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这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明的态度。
餐饮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店,到底是什么关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旭:在食品市场经营活动中,总部和加盟店的法律关系是比较复杂的,有的分部可能是总部直接设立的销售分店,有的可能只是以一种加盟方式,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加入到经营环节中。但是不管是相对独立的,还是相对一致的法律地位,应该说作为一个共同品牌的总部经营主体,不管是通过合同约定还是通过一般行业的惯例,以及法律对于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它都需要对于分店或者具体门店有约束和监督,我想这点在法律上应该是比较明确的。
如何看待涉事企业声明中与个别门店做“切割”的表述?
主持人:除了食品安全问题,涉事企业的声明中,除了道歉,还会有“涉事门店已停业整顿,且公司已经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监督”给人感觉像在切割甩锅,您怎么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旭:应该说从类似措词和表述来看,确实给人有切割的印象,但是这种切割在法律上来看,还是有很大的风险,也是不能够成立的。因为《食品安全法》通过专章规定了企业是第一责任人。他们是在共同的品牌和共同经营环境里的一个共同体。所以作为企业,它在共享一个品牌对于它的加盟店或者分店,进行管理、规制的过程中,实际上是履行自身企业的法律责任的一种表现,而不是将自己置身事外,作为高高在上的一种姿态去指责它的同行,我想这两个逻辑是不可以混淆的。
注重强化总部管理,才能更好地解决餐饮连锁企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主持人:除了排查、处罚、追查外,市场监管总局公开6起食品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中还特别提到,对于案件查处,“不仅聚焦单独门店,也注重强化总部管理”,如何理解这一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王旭:这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设计了一套“组合拳”,也是完全符合《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于风险全过程的控制以及可追溯的法律原则和法律思路。因为一个门店“爆”了,引发了公众的担忧和监管部门的介入,就可以合力推导出,在同一品牌,同一经营链条里,别的店也可能存在的类似风险,我们需要对于其它的店进行风险监测和排除,这样一种监管的手段是以点代面,坚持了一种基本的底线思维,也是很有效的“组合拳”设计。
食品安全出了问题,企业想通过道歉、营销后就“翻篇”?想得美! 共2页 [1] [2] 下一页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