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鸡是野味,李子坝梁山鸡不是野味!跪求不要屏蔽啊,这是行业的至暗时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2月25日凌晨,李子坝梁山鸡创始人杨艾祥遭遇了一件“乌龙事件”,“梁山鸡”被误认为“山鸡”,被美团屏蔽了!还好几个小时以后,美团为其解封!
不过为什么突然就被屏蔽了呢?
这是因为国家颁布了关于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新条例。
2月24日,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野味市场失去了合法基础。一时间,不少餐饮老板慌了,鸽子、牛蛙、兔子、蛇等类似的品类以后还能不能卖?
中央发布新规:全面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
因为野味,17年前爆发了非典,全国经济损失惨重;同样因为野味,2020年全国被新冠病毒侵袭,国家经济再受重创,停工停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部门:“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
1、禁食所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饲养和繁育的也不行!
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决定》第二条对于禁食的野生动物,做出了规定:
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也就是说,不仅在野外生活的野生动物不可食用,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也不可食用!
虽然截至发稿时,《决定》尚未公布详细的“全面禁食名录”。
但是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主任杨朝霞说:“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原有规定范围外,该规定还将‘三有’类野生动物以及地方重点保护动物也纳入了禁食范围。不少新晋网红动物如竹鼠就属于‘三有’动物,这意味着食用竹鼠或将成为禁止行为,不少特种动物养殖业也将遭受冲击。”
现在在某宝上的所有活体竹鼠、仓鼠等已经全体下架了!
2、兔、鸽等人工养殖技术成熟的动物,可以吃!
《决定》第三条明确表示:
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规定。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对于部分产业链作出解释:
第一,捕捞鱼类等天然渔业资源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方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渔业法等已对此作了规范,根据各方面的一致意见,按照决定的有关规定,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不列入禁食范围。
第二,比较常见的家畜家禽(如猪、牛、羊、鸡、鸭、鹅等),是主要供食用的动物,依照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管理。还有一些动物(如兔、鸽等)的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所形成的产值、从业人员具有一定规模,有些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按照决定的规定,这些列入畜牧法规定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也属于家畜家禽,对其养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进行管理,并进行严格检疫。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家畜家禽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公布的目录执行。
深圳第一个响应号召,甲鱼、蛇、狗、鸟或将被禁食!
虽说中央发布的《决定》并未明确公布“禁食名单”。但是在第七条中表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也就是说,具体哪些能吃,哪些不能吃,还要等待各个地方政府根据《决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来自行调整!
随后一天(26日),深圳第一个响应号召,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不仅给出了禁食“黑名单”还给出了可食“白名单”,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等。
1、白名单:猪、牛、羊、驴等9种家禽家畜可食用!
可食用的白名单分两类:
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
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但是,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已被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不在禁食之列。
同时,授权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深圳实际,补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录,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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