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售药前景不明,但便利店企业生存现状不容乐观,需要求变,找到新的增长点。
便利店可以卖药了。
12月11日下午16点和12日上午10点左右,《中国企业家》记者两次走访了位于工体东路的京客隆便利店。
店门口右边的墙上,张贴了“非处方药”和“医疗器械”的字眼。走进店内,医疗器械货架和保健食品专柜连着,位于进门口显著的位置,药品货架则在收银台后占了一整面墙的面积。
这得益于《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一个多月前由北京市商委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城管委、工商局、食药局、公安局消防局六部门印发,它宣布: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除了京客隆,其他便利店在售药方面也有动作。日前,罗森便利店也开始在北京与普安药房合作探索“药房+便利店”服务业态。比如,罗森台湖店开在普安药房店内。
“相比药店,便利店的优势明显。一方面,便利店客流量更大。另一方面,它的营销手段也更强,比如每月发传单打折、促销活动很多,但药店因为药的特殊属性,宣传力度是受限的”,医药行业长期观察者、鼎臣管理咨询创始人史立臣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
作为首都和示范性城市,北京的便利店药品销售一旦试点成功,或将在全国推广开。不过,史立臣同时表示,让消费者养成在便利店购药的习惯还需要过程,短时间内很难起量。
《中国企业家》记者走访后发现,便利店卖药需要克服的困难并不止于此。
售药要求高、阻碍因素多
京客隆工体东路店地处东大桥交叉路口西北角,客群不仅覆盖周边社区居民,也有大量的流动客流。店的两侧,还有不少肯德基、麦当劳这样的流量型商铺。一位收银员告诉《中国企业家》,目前门店在售的药品约有70种,以家庭常用药为主,比如感冒药、解暑药、愈裂膏。医疗器械也比较常见,比如雾化器、体温计、血压计等。
不同于食品和日常用品的销售,药品销售有一套专门的出入库系统,该便利店在收银台原本两台收银机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台专用于药品的收银机器。
从面积来看,京客隆工体东路店比一般便利店要大很多,目测约有100平米。
按照《北京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要求,大型购物中心和繁华商业街区开办经营类别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营业场所药品经营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至少1名具备相当于药师或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中国企业家》记者在两次走访中,均不见药师在场。收银员先后称,“药师没来上班”、“药师在楼上,还没来”。在记者要买药时,该店一位自称店长的工作人员表示“非处方药,消费者不需要药师指导,自己也可以买”。
“可能他们也还没有整明白怎么去卖药,怎么整合现有的优势资源”,史立臣评论。
从开张以来的业绩来看,京客隆工体东路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销量有点惨淡。《北京青年报》的报道称,截止到12月7日晚,该店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台账上登记了30个销售记录。这意味着,其平均每天仅销售约4单。
“很多老人来店里买东西,看到柜台上的药品后,都是先问能不能走医保。”《北京青年报》援引该店工作人员的解释称,“由于便利店售药在试点探索阶段,与医保尚未对接”。
史立臣则向《中国企业家》透露,未来,医保也很难和便利店、商超做对接。“药店如果分级管理的话,医保系统肯定更倾向于与能达到要求的专业药店对接,与仅卖乙类非处方药的便利店、商超对接,工作量很大”。
11月23日下午,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显示,拟将零售药店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药店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限制类药品)、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不包括禁止类药品)、中药饮片。这一分类将让不同承接能力、资源配套的药店重新洗牌。
或基于以上原因,除京客隆以外的大部分便利店在售药的探索上没有大的进展。
“关于便利店获取药品销售资格方面,现在条件(营业面积、药师配置、医保、药品供应链等)要求比较高,我们还在准备中”,罗森北京地区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好邻居便利店创始人兼CEO陶治也透露,好邻居会考虑申请售药牌照,但要等具体细则出来再说。
传统药店的生意会受到冲击吗?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药店行业市场前景及投资机会研究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零售药店数量为45.4万家。从近五年的发展来看,中国零售药店总数量处于相对稳定水平。
允许便利店售药后,传统药店的生意会受到冲击吗?上述“措施”发布后,业内对此议论不一。
“对零售药店的影响肯定非常大”,史立臣分析,消费者去便利店、商超的时候,顺便能买家庭常用药,去药店的次数也就少了。未来去药店,可能只是为了买处方药。
从目前政策相关内容来看,便利店能够售卖的药品和医疗器材比较有限,即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
乙类非处方药指非处方药中绿底白字的一类,比较安全,可自行诊断服用。治疗伤风感冒、头痛胃痛等常见症状的药物,如阿司匹林、小儿感冒颗粒、清凉油都属于此;按照医疗器械分类,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风险依次升高,控制管理的标准也依次更严。其中,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如:血压计、体温计、避孕套等。
实际上,这不是国内首次放开便利店在药品经营上的限制。
早在2015年,福建省就已出台相关政策,允许连锁便利店设置便民药柜。2016年4月,莆田市的便利店成为首吃螃蟹者;2017年,沈阳市政府公布《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细则》,其中指出“以连锁或特许方式经营非药品的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专柜”。
益丰药房董秘王付国在e公司资本圈发文称,某城市出台便利店的支持政策,包含了便利店可以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事情。其实,关于这个政策,过去几年里其他地区已在运行,但都没有做起来,非药店业态零售店的售药业务很难与药店形成实质性竞争。
王付国认为,该城市的政策不会对药店形成冲击。决定购药重要因素有“便利、专业、品齐、价格、支付”等,中国药店仍将围绕这些因素发挥专业优势,迎来长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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