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达五年的红罐凉茶包装之争终于尘埃落定。
8月16日,据央视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宣判: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对涉案“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贡献,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装潢的权益。
加多宝随后回应表示,对裁决感到欢欣鼓舞。截至发稿,广药集团尚未对此公开回应,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午盘跳水,收跌3.76%。
争夺红罐包装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喝王老吉还是加多宝并区别不大,但实际上,这两罐凉茶背后的公司为了争夺一个红罐包装,已经打了5年官司。
事情最早要追溯到1995年。广药集团将旗下红罐凉茶“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成立不久的港资公司加多宝。2000年,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签订合同,约定后者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为2000年5月至2010年5月。
此后,双方又在2002年至2003年期间签署补充协议,将商标租赁期限延长至2020年,但商标使用费仅从450万元增加到506万元。
就在补充协议签订期间,加多宝董事长、鸿道集团实际控制人陈鸿道多次向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行贿,共计300万港元。2004年,李益民因受贿被捕,陈鸿道于2005年被抓捕归案后保释外逃。
广药集团认为,正是因为李益民收取了陈鸿道的贿赂,才签署了“王老吉”商标租赁补充协议,因此认定该协议无效。
2010年协议到期后,广药集团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其品牌价值已达到1080亿元。此后广药提出仲裁请求要求收回商标,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加多宝母公司鸿道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2012年7月,加多宝和广药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均认定对方使用了红罐凉茶特有包装,构成侵权。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加多宝败诉,向广药集团赔偿1.5亿元。加多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法提起上诉,最终最高法判决王老吉和加多宝共享“红罐王老吉凉茶”包装。
2014年,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6家分公司,称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侵犯其“王老吉”注册商标,要求赔偿10亿元,此后广药又将赔偿金额变更为29亿元。加多宝提起反诉后2015年11月被驳回。
自2012年以来,加多宝和广药集团就包装、商标、广告语及虚假宣传多次起诉对方。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3年至2015年期间,加多就败诉12次。 共2页 [1] [2] 下一页 共享红罐之后:王老吉加码国际化 加多宝盯上小龙虾 加多宝未来是否会生产红罐凉茶?金罐变红罐已不可能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落幕 加多宝能否恢复红罐凉茶 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之争终审判决 双方可共享包装 王老吉加多宝五年之争落帷:共享红罐包装权益 搜索更多: 加多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