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核实:亿丰方面称9月底前支付部分租金
事实上,朱先生投资商铺的遭遇并非个案,昨日,100余名亿丰时代广场商铺业主因租金被拖延支付问题,来到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讨说法,多数业主要求收回商铺的经营管理权。
多名受访业主反映,他们多是2009年在亿丰时代广场购买的商铺,并委托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从今年1月开始至今,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拖欠9个月的商铺租金。
针对业主们的集体投诉,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原计划,公司准备9月17日前向业主们支付商铺的租金,但资金没有如期到账,经进一步沟通,公司争取9月底前向业主们支付部分租金。
对此,朱先生及多名业主代表表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达半年,业主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业主交纳违约金。依据上述约定,上述负责人表示,如果业主们有其他想法,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朱先生称,目前,亿丰时代广场涉事业主们已组建了两个微信群抱团维权,据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根据公司掌握的情况,受拖欠租金影响的业主近1300名。
律师
违约达终止合同条件
业主有权收回商铺
本报消费维权律师团成员、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这起纠纷中,如果双方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已明确提及,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逾期支付租金达半年,业主享有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每日应按应付未付租金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业主交纳违约金。依据上述合同约定,如果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在先,而且达到合同约定的业主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业主提出收回商铺经营管理权的要求应得到支持。
杨继新认为,在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违约情形下,业主如解除双方合同,需要告知签订合同的相对方即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需送达到涉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一般情况下,通知后即生效,不以签字为解除合同的前提。
但杨继新同时提醒业主,虽然按照法理来说,通知后即生效,但是在实践中,为了规避将来发生一些不可规避的风险和责任,应尽量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亿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来源:华商晨报 记者:赵威) 共2页 上一页 [1] [2] 亿丰家居建材村10月开业初露峥嵘 香港奥特莱斯落户淮安亿丰时代广场 2015年秋开业 香港奥特莱斯落户淮安亿丰时代广场 拟2015年秋开业 安徽马鞍山亿丰环球奥特莱斯试营业 项目面积32万㎡ 贵州三都·亿丰国际商贸城签约落地 将建一站式商业中心 搜索更多: 亿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