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消息,飞人乔丹在球场上几乎无所不能,但在中国却因商标案连吃败仗。只因国内品牌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一系列“乔丹”相关商标,飞人很不满,先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等上诉,但均败诉。
2015年底,在乔丹的申请下,最高法对乔丹系列案件中的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裁定重审其中的10起案件。今天,该系列案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合并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中,“Jordan=乔丹”是否成立仍成该案争议关键。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中另一位主角乔丹体育,尽管连赢几场官司,但仍然深受其苦,上市之路可谓坎坷。其早在2011年11月25日就已通过证监会审批,并计划于次年3月底前挂牌上市。但由于乔丹商标权之争,公司挂牌时间被一拖再拖,苦熬四年后,今年3月,乔丹体育IPO终于通过发审会。
“飞人”乔丹中国官司路
这场关于“乔丹”的争议系列案,可以追溯到2012年。
2002年中国南方一家体育用品商更名乔丹体育,随后的2002年4月16日,乔丹体育在中国注册了“乔丹”“QIAODAN”文字商标以及对应图形商标,同时,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的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也被这家企业先下手为强, 给注册了。
2012年,对此非常不满的飞人迈克尔?乔丹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乔丹体育的78个相关注册商标。然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通过飞人乔丹的申请,仍然维持乔丹体育的一系列商标注册。
之后,无论是在2013年4月27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还是2014年10月27日至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组成9个合议庭,委派近20个法官集中审理,最终,案件以乔丹体育不侵犯Michael Jordan姓名权或肖像权而告终。
当然,这期间,乔丹体育也做出了反击,在姓名权纠纷案开庭后两天,乔丹体育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反诉乔丹,索赔800万美元。其援引《民法通则》称对姓名权的保护适用于中国境域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但Michael Jordan作为美国公民,不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随后的2014年,迈克尔?乔丹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在一审败诉后,乔丹再次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宣判,仍然认为迈克尔?乔丹要求撤销乔丹体育争议商标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并且,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布,该判决为最终判决。
不过,这个事情仍然没有结束,在飞人乔丹的继续上诉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对乔丹系列案件中68件进行了再审审查,决定裁定提审其中的10件案件。 共2页 [1] [2] 下一页 乔丹体育再谋上市难脱山寨名 乔丹体育过会四年上市未果 IPO仍有几道坎 体育行业巨变:李宁曾连续巨亏 匹克、乔丹体育上市未果 李宁、乔丹被点名产品质量不过关 户外服饰屡登黑榜的三大隐情 耐克希望乔丹品牌能够涉足女鞋领域 搜索更多: 乔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