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近日,华润雪花公司被曝在部分区域与零售商违规签订销售合同,且强制收回,业界专家分析称,这种没有“留底”的合同,往往让零售商陷入维权无门的窘境。吉林的一家超市负责人程兰(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零售商:不给合同是惯例
程兰回忆,自己销售华润旗下的雪花啤酒已经五年,销量一直不错,还可以享受到每月赠送两箱雪花啤酒的政策。
“啤酒利润很薄,不赚钱,主要靠赠酒这种返利政策得到点利润。”然而去年,她在与同行的聊天中得知雪花啤酒除了每月的返利外,每年还会根据一些超市销量和超市的大小有年终赠送啤酒的政策,一般是12箱、24箱不等。“问了好多家超市都享受了这种年终赠送,我卖了五年,却从没有享受到华润雪花年终赠啤酒的政策。”当程兰打算向华润雪花讨个说法时,才想起来手里没有销售合同。
“我们跟华润雪花啤酒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就一份,被强制留在公司手中。”据程兰介绍,她在近十个月的调查中发现,自己所在的吉林地区其他经营者合同也都如此。“就一份合同,签订后,公司全部收回,经营者什么凭证都没有,发生纠纷时,华润的领导说,‘以合同为主’就以合同为主,说‘合同没用’合同就没有用了,诉讼时,证据不足,维权很难。”程兰介绍。
不仅如此,程兰在与华润雪花沟通过程中,公司方面提供给她从2009年以来的四份年签合同,“只给看一眼,马上就给收回了”,最终,几经较量才留下了两份合同的复印件。而在这四份合同中,有两份不是她本人签的,而是被送酒的人和另外一个无法确认身份的人代签了。
华润雪花:合同收回是规定
北京商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程兰所在地区的雪花啤酒负责人赵经理,对于“合同被收回”一事,他回答得很干脆,“合同是不留给零售商的”,至于其中缘由,他仅称,“这些年都是这么规定的。”
对于程兰试图维权的举动,赵经理称其是诽谤、诋毁,“2012-2013合同年有(年终赠送),她就以为之前各年都应该有”。
然而,程兰说,她发现“问题”是在去年5月10日,而合同是5月30日到期,此前,雪花方面的人员从未向其提起政策一事。“如果我没发现,相关的年终赠送是不是就又没有了?”
针对程兰所提到的代签一事,赵经理回应北京商报记者说,“送酒的人问过他老公同不同意,她老公同意,就替他们签了”。对于这一说法,程兰予以否认。
随后,北京商报记者又辗转联系到华润雪花啤酒(吉林)有限公司的王经理等多位负责人,他们均称,对于上述情况不是很清楚,王经理提供的该公司法律部联系方式也一直未能接通。接受采访的华润雪花北京总部相关人士,截至记者发稿时,也未给出回应。 共2页 [1] [2] 下一页 华润雪花被曝与部分区域零售商违规签订销售合同 啤酒五霸并非终局 华润雪花目标三成份额 华润雪花去年增长高于行业一倍 中高端升级见效 华润雪花西南再添棋子 茅台啤酒被正式托管 华润雪花啤酒已正式托管茅台啤酒公司 搜索更多: 华润雪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