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风波中,李霞承担着一呼百应的“领袖”角色。她带领大家向原董事会提出,要公布各类财务数据,甚至要更换董事会。在要求没有得到满足之后,李霞等人成立了新的董事会。于是,原董事会将新董事会告上了法庭……
李霞成立的新董事会,最终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新亚百货已经分裂成两部分,公司陷入混乱状态。
在吵吵闹闹后,双方决定分手。2003年年底,新亚百货股东达成协议,将公司分立为两部分。通过“抓阄”的方式,李霞一方38人获得青州市百货大楼主楼的控制权,另外37人获得东院及北附楼的控制权。
至此,李霞完成了其“领袖”角色的塑造。“分立后,如果在大家的监督下成立38人的新公司,进行董事会选举,李霞一定会成为董事长的。”冯涛说。
但事情并没有按照冯涛所说的方向发展。相反,李霞从“领袖”滑向了“公敌”。
“职工公敌”
在新亚百货分立之后,成立新公司迫在眉睫。
2004年4月11日,李霞等人以“新公司筹委会”的名义,对所有股东挨家挨户分发3份文件。在这3份文件中,“新公司筹委会”表示,新公司负担工商银行238万元借款、利息31万元。为应对困局,将向38名股东筹资成立新公司负责还款,每人有权入股金额为7万元。各股东所持原股份,以其不变原值转入新公司。
在这3份文件下发后5天,4月16日,世泰商贸成立。但该公司注册资金91万元,仅有4名股东———李霞出资80万元,占股87.9%;李文民出资7万元,占股7.7%;于希开和刘俊玲各出资2万元,分别占股2.2%。这4人都是“新公司筹委会”的成员,也都曾是“维权领袖”。
世泰商贸在成立不久的2004年7月,便以新亚百货继承者的角色,在市房管局将青州市百货大楼房屋所有权变更至其名下。
对于世泰商贸的成立,李霞称她通知了其他股东。但冯涛、李国栋等30多人都表示,他们完全被蒙在鼓里。到2004年年底,他们听说新公司已经成立,且百货大楼也被划入了新公司;至2005年年初,有股东在市工商局证实了该消息。
于是,双方矛盾迅速扩大,开始了持续至今的诉讼战,李霞等人变身“职工公敌”。
阴谋还是委屈?
对于变成“职工公敌”,李霞觉得自己很委屈。她认为,4月11日下发的文件中已经说明,要成立新公司,要求各股东出资,且30名股东也在文件上签了字。但至4月14日出资最终截止日,除了4个人其他人都没有出资。
而冯涛回忆称,虽然大家签了字,但那仅表示接到了文件。“当时大家对增资还是有顾虑的,李霞以‘新公司筹委会’的名义下发了文件,但“‘新公司筹委会’得到了什么授权?7万块钱当时不是小数目,把钱交给她放心吗?”因此,当时很少有人出资。
但并不是没有人想要出资,王伟红就是一个,只是她的入股没有成功。
王伟红表示,她是4月14日缴入李霞等新公司筹委会7万元钱的。但是没想到,4月15日,李文民、于希开和刘俊玲三人开车到其家,劝其退出。
“他们劝我,谁知道李霞能捣腾得怎么样,咱别跟她一起做了。我们4个人就一起退出了。”王伟红表示,在她退出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4月16日,另外3个人背着她悄悄入股了世泰商贸。王伟红称,这一切都有人证以及银行流水账单作证。
这件事情,李霞也有印象,只是她说出来的却是另外一个版本:“是王伟红自己改变了主意,并且劝另外3个人不要入股。后来在我的劝说下,他们3个才又入了股。”
那么,事情的真相究竟是怎样的?这到底是李霞被“委屈”了,还是精心策划好的“阴谋”? 共3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搜索更多: 青州百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