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商网讯:一场真假股票回购案的背后,竟引来如今的非议不断。
IPO前大股东一场不曾对外宣扬的股票回购,隐匿在招股说明之下,五年之后却因双方的各执一词而对簿公堂。
因为IPO前夕不能变更公司股东,所以和原始股东撕破脸的富安娜(15.87,-0.39,-2.40%)只能和原始股东秘密签下一份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由于实际上公司没有变更工商登记,所以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书》更像是“股份代持协议”,由于在中国证券市场,代持是“绝对禁区”,所以在富安娜IPO之时就故意隐瞒了当时回购一事。
不过由于回购的股票既没有注销,又没有变更工商登记,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当年的回购更像是一场无效回购,而无效回购的背后又暗藏大股东隐瞒原股东盗卖股票。
暗流涌动之下,到底是一场怎样的股权纠葛迷局?真假股票回购案的背后,到底谁在说谎?
回购或触及违规代持
此前21世纪网独家爆料《富安娜设局冻结9000万瞒天过海秘密回购牵出案中案》一文中提到,26名被告中,除6人没有牵涉到股票回购外,包括吴文斌在内的21位原始股东均卷入股票回购风波。
诡异的是公司在上市之前的招股说明书中,对于上述21位原始股东股票回购一事只字未提。而在上市后的历年年报中,均未披露2008年至2009年发生的包括吴文斌在内的21人持有的股票回购事实。
同样是对回购事件,招股书明说中却对2007年8月31日、2007年10月31日、2007年12月26日的三次股票回购的事实作出详细说明。
那富安娜为何在上市之前故意隐瞒回购一事?真正原因可能是如果回购生效,那将触犯违规代持触碰监管红线。
据一位被回购的股东向21世纪网透露,当时被回购的21位股东基本上都是以2.87元/股的价格将手中所持有的股票,转让给了富安娜公司。
据富安娜前财务总监梅连清向21世纪网表示:“用于回购的资金并没有从公司账面上走,因为当时公司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过我的批准才能划出去,这笔资金是公司股东私下交易的,而能回购这部分股票的只会是公司控股股东,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
此外,这也就是当年用于支付的回购款有可能由公司控股股东之一陈国红支付,如果陈国红实际上控制了这些股票,富安娜实际上也就触及到违规代持的红线?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因此,“股权清晰”也成为证监会禁止上市公司出现代持现象的理论依据。
而一旦违规代持股份属实,而富安娜又故意隐瞒该事实,那么富安娜也难逃上市前信披造假?
据一位投资界的资深人士向21世纪网表示,如果上述回购协议生效的话,并且没有作工商登记变更处理,那很显然的就是“股权代持”,这其中就涉及到“显性股东”和“隐性股东”。在中国证券市场,“代持”是证监会绝对禁止的行为,也是监管机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都谈虎色变的雷区。公司在IPO首发前期不能披露有代持,披露了就过不了会,上不了市。
或许也就是这个原因,所以富安娜相关负责人公开回应时极力否认回购一事,富安娜称,从未与媒体报道提到的20名首发前自然股东发生回购公司股票行为,也没有与其它任何股东发生秘密回购公司股票。
蹊跷的是涉及回购的21位股东却声称的深交所股东卡、股东卡密码与股东卡资金账户相关联的银行卡及密码均因当时的回购上交至富安娜。
于此同时,2013年1-3月间,多名被回购的被告多次接到富安娜董事陈国红亲自打来的电话,陈国红反复请求他们到公司来谈判股票事宜,并且一再承诺将给予被回购的股东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要完善并协同办理相关手续。 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富安娜版中国合伙人:26名股东离职 歃血到反目 富安娜“绝版”床上用品店家承诺不降价 转眼降700元 富安娜市场低迷 直营店扩张步伐放缓 富安娜、梦洁和罗莱家纺中报存货周转比拼 罗莱家纺赔偿10万 并向富安娜道歉 搜索更多: 富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