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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鞋业高新资质难掩经营困局
http://www.redsh.com 2011-12-07 红商网 发布稿件

  “穿奥康,走四方”那么身披高新企业华袍的奥康鞋业是否就能由此而驰骋资本市场,现在下结论还为时过早

  红商网讯:一句“穿奥康,走四方”的广告词,让奥康皮鞋成为很多中国人脑海中最熟悉的国产皮鞋品牌。9月23日,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奥康鞋业)成功过会,计划发行不超过8100万股,募集资金10.22亿元。

  然而,就在奥康鞋业准备驰骋A股市场之际,其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与疲弱的财务状况都引发了业界的质疑。“在多项指标均不符合的情况下仍能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实在无法不动摇投资者对该公司的信任。”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臧小丽对《法治周末》记者评价道。

  高新资质漏洞百出

  奥康鞋业招股说明书显示,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下发的《关于认定杭州华扬电子有限公司等203家企业为2010年第二批高新企业的通知》,奥康鞋业被认定为浙江省201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也因此,企业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所得税优惠期间,能够享受到15%的所得税率(非优惠税率为25%),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

  根据Wind数据公布的调查结果,全部36家服装鞋帽上市公司中,在2010年能享受15%税率的企业仅有12家,而传统的服装鞋帽类高新企业则更少。那么,奥康鞋业是否是因为自身的卓越表现而成为行业中少有的高新企业呢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六大条件。其中第四条明示,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不低于3%。

  奥康鞋业自2008年来,营业收入就一直超过10亿元,因此这一项规定本应轻松符合。与之相对应的,公司2008年至2011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0.16%、0.79%、1.05%和0.88%,远未达到高新企业的认定标准。

  此外,《管理办法》还规定,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记者注意到,该扶持领域在规定中被分为8大类,依次为:“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有业内人士经过仔细比对后发现,奥康鞋业所从事的皮鞋、皮具生产并未与其中任一领域范围相符。

  除了对技术投入和从业领域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一定学历水平的科技研发人员。据《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需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法治周末》记者查阅奥康鞋业招股书发现,截至2011年6月30日,企业研发人员,即技术人员的人数为242人,仅占公司总人数的3.21%,这无疑与高新企业10%的职工要求相去甚远。而学历方面,奥康鞋业仅公布了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为250人,占比3.32%。却并未披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数。而是以“专科及以下”学历的人数予以公布,人数达到7287人,占总员工的96.68%。

  “用这种方式显示员工人数,就无从调查‘专科及以上’学历职工的具体比例,无疑为企业规避了一定的法律风险。”臧小丽对记者分析道。

  “《管理办法》规定,需同时符合6大条件才能申请高新企业。奥康鞋业至少三大条件明显不符,却依然能获得高新企业认定,不禁令人费解。”有投资者向记者质疑奥康鞋业的高新企业资质。

  对于这种情况,方正证券分析师彭民认为,如果企业多项资质不符规定仍能获得高新企业资格认定,那必然是与地方政府的“大力扶持”分不开的。

  为求证此事,《法治周末》记者致电奥康鞋业证券事务部,但其工作人员以记录问题咨询董秘为由,并未予以正面解答,截至记者发稿,奥康方面仍未回应。

  经营状况不容乐观

  有了“高新企业”的身份并不意味着就进入了保险箱。

  2009年4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这让某些不达标的“高新企业”

  将面临所得税追缴的业绩风险。

  仅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奥康鞋业按照15%的税率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1.1亿元和6456.2万元。而若根据25%的税率计算,则分别应为1.8亿元和1.07亿元,以此计算,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奥康鞋业因获得高新企业资质而分别少缴所得税7333.65万元和4304.13万元。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如果被认定不具备优惠资质,企业要按当年利润总额的10%来补缴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以此计算,如果奥康鞋业被追缴,则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分别需补交3715.5万元和2834.7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13.14%和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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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周末  李飞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