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2
晋翼会馆产权归属谁?
根据文物保护法,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辟为参观游览场所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作为企业资产经营;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由当地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应报文物行政部门批准。但记者多方采访发现,晋翼会馆的所有权尚不明晰。
刘老根会馆的招商单位,北京天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田耘称,刘老根会馆的确是从天街置业手中承租晋翼会馆的,公司拥有会馆出租权,但他并不承认公司对晋翼会馆拥有产权,表示“产权关系和出租权之间没有绝对关系,不是说非要有它的产权才能出租。产权不是一句两句能说得清的,我没法直接来回答这个问题。”
田耘说,天街置业既然招商,肯定对刘老根会馆有一个管理权,但要依据合同条款,明确了双方行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你租房子肯定得保护房子。”当记者问到刘老根会馆对晋翼会馆的改建是否进行报批、向谁报批,田耘并未正面回答,“这个跟我不一定有合同关系,要看合同条款的具体约定。”
对在晋翼会馆内建游泳池、加盖罩棚等行为,田耘表示这些问题已超出了他的权限,以本山传媒声明为准。
此前,记者向前门大街管委会咨询会馆产权归属,一刘姓工作人员称,管委会葛主任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员都对此事不了解,要求留下采访提纲,了解后给予答复。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管委会仍未获得回复。
疑问3
谁来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曾一智早在8月初就进行了举报。她称,区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如果依法行政,本可以在其开业前及时制止。遗憾的是,不仅没有依法叫停这一工程,反而将举报人信息透露给被举报人。
曾一智在博客中称,她已在8月9日向东城区文委打电话声明:
一、必须保障我的人身安全,如果出了意外东城区文委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必须告诉我,是谁把我出卖给被举报人的?
晋翼会馆简介
晋翼会馆,位于北京小江胡同30号。始建于1733年,由山西翼城人士出资建造。2004年,晋翼会馆被列入原崇文区文物普查登记项目单位,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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