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拆除晋翼会馆“临时罩棚”。 记者 潘之望 摄 去年5月的晋翼会馆并无罩棚。 曾一智 供图
红商网讯:赵本山的刘老根会馆被实名举报“涉嫌破坏文物”。文保人士曾一智称,刘老根会馆占用的四合院中,有不可移动文物“晋翼会馆”,被改造成最低消费18万元的私人会所,且怀疑在装修中被改变原貌,屋顶“冒”出罩棚,院内挖游泳池等。昨天,本山传媒集团在其官网发布声明称已提前动工拆除罩棚。但文保人士认为在官方调查没有结果之前,此举涉嫌毁灭证据。
工人证实晋翼会馆结构有变
调查
法律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举报人曾一智称,根据目前的情况看,“不得”的内容已经成为了现实。
刘老根会馆位于刘老根大舞台北侧,从高处可以看到,在晋翼会馆第一进院内,有三个尖顶罩棚屋顶的建筑,高度明显高于原有平房。该建筑为黑色屋顶,黄色木质窗框,无论是色彩还是建筑风格都与周围平房的灰色砖瓦屋顶有明显区别。曾一智表示,这三个罩棚是此前文物本体没有的。
前天下午,记者试图进院探访,守门男子称,要想进院需先到会馆前台预约订位,然后由服务员带领进入。记者到前台咨询18万元消费事宜,工作人员称这一项目暂不对外开放,但并未透露不开放的原因。她称,想要进入会馆,必须满足人均1600元的最低消费,消费内容包括吃饭、观看刘老根大舞台的表演,最多可容纳16人,对于在游泳池上就餐一事,她表示并不清楚。
刘老根会馆内的一名施工工人确认晋翼会馆内装修改造一事。他说,晋翼会馆位于刘老根会馆四合院群落的西南角,馆内挂有“晋翼会馆”的铜牌,他曾经看到过,整个会馆内部都经过了重新装修。游泳池挖在室内的南侧,长约10米,总面积约六七十平米,深约1.5米,“我们在那干活的时候经常路过,搞得可漂亮了,还修了个亭子。我最后一次看到的时候,池子已经完工了,也涂上了水泥,正在用鼓风机吹干。”工人说,大约20天以前,游泳池交工,晋翼会馆西侧和南侧的两个门都被堵上,外人进不去,只有搞内部装修的工人可以进出。因为装修需要,一堵山墙也被打掉,“打掉这堵墙以后整个屋子看起来更长了,其实本来就够漂亮的了,打掉以后真的很可惜。”
回应
集团发声明称开拆临时罩棚
昨天,本山传媒官网发布声明:为了刘老根会馆8月16日开业仪式的需要,公司在北京小江胡同30号院内搭建临时罩棚供开业接待使用,原计划保留两周左右。但最近有相关人士对此罩棚提出了异议,认为对风貌有影响。我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决定提前将罩棚拆除,现施工人员已开始动工。
昨天中午,三个尖顶罩棚屋顶原本平整的屋角已被翻起,堆满了砖块,横梁处放置了几个铁桶。几名工人手持长杆,在屋顶来回走动。到了下午,十几个工人出现在加盖的罩棚屋顶上,几道屋脊被逐一拆去。
本山传媒集团外宣吕先生昨天在接受采访时称,拆除是从前天开始的,这两天一直在进行。至于拆除原因,吕先生表示,16日开业后原本是想将罩棚保留到30日,但因媒体曝光了曾一智对于晋翼会馆的举报,称罩棚对建筑风貌有一些破坏,因此决定提前予以拆除,集团对于拆除的时间表有一个安排,但是他对施工方面的情况并不了解,不知拆除何时能够完成,“声明上都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施工情况还得根据难度或者一些其他的情况,具体情况还得具体操作,实在是没法再进行了解。”
此次拆除是针对罩棚,还是连晋翼会馆内部的游泳池和其他改造一起恢复原貌,吕先生先是表示,工作人员都很忙,拆除工作正在紧张进行,没有时间接待记者,后又表示自己对施工方面的情况都不了解,只能先跟集团其他部门了解后再予以答复。截至发稿,本山传媒集团未对上述问题做出后续回应。
疑问
刘老根会馆被指损坏文物一事,截至昨天,有关部门没有实质性回应。曾承诺介入调查的北京市文物局昨天表示,根据属地管理,事件归东城区文委负责,所以未就记者任何问题进行回应。记者向东城区文委发出采访提纲,但截至昨天发稿时无任何回应。
疑问1
此时拆除涉嫌毁灭证据?
根据《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地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与之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但挖游泳池、挖墙、新建屋顶被东城区文委称为“内部装饰”。
这一行为是否按照文保规定经过审批?前天,记者向东城区文委进行采访,但至昨天发稿时仍未获回复。
此外,本山传媒称罩棚是临时建筑,供开业接待使用,计划保留两周左右。对此,曾一智质疑:如果搭建罩棚,为何要把原建筑拆除?根据举报人此前的照片,原建筑的砖墙位置是通透的木结构。这又作何解释?
对于本山集团开拆罩棚, 曾一智认为,市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已经认可举报是实事求是的,下一步则要看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此案还在调查处理期间,作为被举报人的本山传媒集团此时将“罩棚”拆除,涉嫌毁灭证据。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尚未依据调查结果和相关法规责令其整改,被举报人有权擅自拆除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