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与他们沟通时,他们给我提供了一个盈利预估表,上面确切说明前几个月会略有亏损,从第几个月开始就会盈利。”徐进华懊恼地告诉记者。
但卢思珩在接受采访时,却一再对记者强调,一茶一坐在招商加盟过程中并没有就上市以及短期内盈利保证做出任何承诺,她认为对加盟商来说上市也不可能带来实际的利益回报。
不过,记者发现,按照一茶一坐总经理林盛智今年3月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目前一茶一坐在内地新开的门店基本上3个月即可实现盈利,30个月即可收回投资。
但徐进华、谭雪梅、马瑛等几家加盟商开业均满3年,不仅毫无盈利的迹象,而且还被告知前期投入的350万已经花完,需要追加新的投资。
事实上,这还不是他们要起诉一茶一坐的根本原因,最关键的问题是:徐进华等人在整个加盟的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经营权和管理权完全丧失,包括加盟店从上到下的人事权、加盟店装修权、食材采购权、款项支付权等所有的经营、管理权,甚至作为投资者应有的知情和决策权也全部丧失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等公司证件和公章都在他们手里,多次催讨均被拒绝。我们唯一拥有的权利就是砸钱投资,那我们作为加盟商到底有什么权利?”徐进华无奈地问。
长期从事农牧食品业投资的柏文喜则对记者说:“一茶一坐的加盟商太没有投资经验了,一般签署加盟合同的时候,都会具体要求每年甚至每个月的既定回报。什么都不做保证,且成本控制这一块也没有任何权利,全由一茶一坐决定,那还加盟干嘛?”
直营还是加盟
对于加盟,谭雪梅和徐进华当初的理解是,他们拥有自己门店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因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茶一坐让他们使用商标,并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提供指导建议。但在投资加盟店后,他们发现情况完全不一样。尽管拥有100%的股权,但他们丧失了包括员工调配、食品采购、款项支付甚至记账等所有人事权、采购权和财务权,而一茶一坐手握公章,对外签订了大量合同,“这里边很多都是与市场行情不符的高价采购合同,且大量存在虚假做账、假发票的问题。”徐进华说。
对于一茶一坐管理加盟商的模式,卢思珩解释说,为了保证一茶一坐的食品品质及维护品牌形象,一茶一坐会要求加盟商签订委托管理合同,一茶一坐拥有加盟店的人事权、财务权和经营权。
“因为担心加盟商经营的品质没有办法达到我的水准,所以要求一定要委托给我们经营。”林盛智此前对媒体表示。
这份合同规定:一茶一坐为加盟店提供开业前的帮助和开业后的运营支持,同时约定具体的店面装潢、食材供货、人员委派事宜另外再签补充协议细则。但其后这些细则合同却一直没有签订,成为双方争执的一个焦点。
据徐进华介绍,一茶一坐提供给他们的财务数据显示,加盟店的食材成本占总营业额的30%,租金成本15%左右,但管理成本却高达93.2%。
“作为加盟商,不仅要向一茶一坐缴纳权利金和管理费,连一茶一坐总部那边任何一项支出都需要加盟商分摊,其中有些费用已经向供应商那边支付过了,一茶一坐在要求加盟店与直营店品质管理一致的同时,各项管理收费也向直营店看齐,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徐进华的律师告诉记者。
徐进华据此认为,他们的加盟店事实上已经成为了一茶一坐的直营店。“不管是在开店前期和后期,他们完全不考虑为加盟店节约成本,至少对投资人的资金没有尽到谨慎使用的义务吧。”徐进华说。
一茶一坐认为,徐进华店亏损的主要原因是选址不好。“是他们自己选址要求加盟的,这是加盟商的自愿行为。”卢思珩说。
“单店亏损有多重原因,地址只是其中一个原因。作为经营管理主体的特许经营方,他们在成本控制、出品、环境、服务、盈利模式、营销等多方因素中的某一个因素就可能造成亏损。但是,特许经营方到底该承担多大的责任,这个比例很不好计算。如果非要我给出具体比例,我认为至少是一半的责任。”作为中国最早提出特许经营概念的研究者,中国政法大学李维华博士颇为隐晦地对记者说。
徐进华的律师对记者透露,目前除了徐进华、马瑛两家诉讼外,另有上海的两家加盟商也遭遇了与徐进华相同的情况。而在上海地区之外,另有8家加盟商也准备起诉一茶一坐公司。据悉,目前一茶一坐已经停止接受上海地区的加盟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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