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街网讯:从南宁王府井百货宣布停业至今,已经过去了两年。两年来,南宁王府井百货一直按时缴纳每年1200万元的场地租金,却任这2.5万平米的商场空放着。这一做法,让很多人不解。王府井下一步有何计划?是否还会重返南宁市场?
昨日,王府井百货一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中,北京王府井百货(股份)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京王府井)明确表示,公司看中南宁市场,欲改变现有的经营模式。但对于何时恢复营业,没有给出答案。
租金按时缴纳 商场丢空两年
在南宁市新民七星路口华星时代广场,醒目的“王府井百货”招牌依然悬挂着。但往里瞧,货架早已腾空,地板被灰尘覆盖。看着黄金商铺丢空,场地租赁方广西桂建房地产公司(下称桂建公司)董事长黄国培很心疼。
2003年4月8日,桂建公司与北京王府井签订了 《房屋租赁合同》,将华星时代广场2.5万平米的商业用房出租给北京王府井,租期为15年。2004年5月18日,南宁王府井百货商场开门营业。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承租人变更为南宁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宁王府井),北京王府井作为担保方。
南宁王府井开业后,桂建公司满怀期待。依照合同约定,前3年为市场培育期,从第4年开始,就要按商场销售额的4.4%计算租金(如果由此计算出的租金少于1200万元时,要按1200万元支付租金)。这意味着,日后商场的生意越红火,桂建公司能收到的租金就越多。
然而,让桂建公司始料不及的是,就在商场开业的第4个年头,南宁王府井突然于2008年2月27日宣布停业调整,并很快撤走商品,拆除货架,遣散员工。两年过去,南宁王府井一直没有恢复营业,只是依然按照合约每年向桂建公司支付租金1200万元。
租赁方告上法庭 索赔1100万元
南宁王府井停业后,由此产生的债务,让桂建公司喘不过气来。黄国培说,华星时代广场北区经营面积2.5万平方米,其中近4000平方米已经出售给300余户个体业主。当初,为了能让王府井百货统一使用场地,桂建公司返租这些个体业主的场地,签约15年,月租101元/平方米。而按照王府井现在支付的租金计算,桂建公司回收的租金仅为40元/平米。这意味着,桂建公司每平米需要倒贴月租71元。而且,当初按销售额提取租金的约定也落了空,变成了每年1200万元的保底租金。
面对南宁王府井遥遥无期的整顿停业,桂建公司曾多次交涉但无果。2009年11月,桂建公司一纸诉状,将南宁王府井、北京王府井告上了南宁市中级法院。
在桂建公司向法院递交的诉请中,第一条就是要求南宁王府井继续履行合同,开门营业。此外,要求南宁王府井赔偿停业期间,桂建公司因履行返租协议所遭受的损失679万余元;南宁王府井赔偿停业期间桂建公司可得利益损失424万余元;本案律师费10余万元以及相关诉讼费用由南宁王府井承担,北京王府井公司对上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停业是否违约 法院择日宣判
昨日上午,该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北京王府井以及南宁王府井均派出律师应诉。原被告三方针对是否恢复营业,何时恢复营业,停业期间损失的计算方式,南宁王府井是否构成违约,南宁王府井是否应该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另外,北京王府井就是否需承担连带责任等进行答辩。其中,南宁王府井停业是否构成违约,成为三方主要争论的焦点。
北京王府井、南宁王府井均坚称自己未违反约定,请求法院驳回起诉。但北京王府井同时也表示,如果法院公正判决南宁王府井承担责任,其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和解,桂建公司表示,该公司一直都希望能达成共识,但现在看,这个有点难。新民七星路口人流量很大,诸多商家都看重这一地方,与桂建公司进行接触,但因为南宁王府井这一停业事件而中止。南宁王府井租赁的是华星时代广场北区,而南区的不少铺面也受到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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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筱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