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家乐福的强势,低价倾销和向供应商强行收取高额进场费是家乐福在中国市场所向披靡的两大法宝。”这位人士认为,“家乐福的采购政策是不会永远支持一个供应商,合作一段时间就一脚给踹了,之后再继续找一个弱小的供应商进行着没有人性的蹂躏”。零售业内广为流传的一篇名为“家乐福采购谈判31条技巧”秘籍,描述了家乐福对待供应商的残酷:“把对方销售人员作为自己的一号敌人;永远不要接受第一次报价;时时保持最低纪录,并不断要求更多,直到销售员停止提供折扣;注意折扣还有其他名称,例如奖金、礼物、纪念品、赞助、资助、小报插入广告、补偿物、促销、周年店庆等。”
商家屡屡违规如何监管
有业内人士指出,家乐福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权力过大、难于监管也是造成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系的一名副教授分析认为,在我国供应链管理人才存在很大缺口的情况下,家乐福产品质量频繁“亮红灯”,很可能是家乐福在大幅扩张过程中,管理体系的升级和扩容跟不上所致。
“另外,家乐福之所以敢为所欲为,还在于违法成本低廉。而违法成本低廉源于我国法律缺乏真正的惩罚性赔偿。”这位专家认为,所谓惩罚性赔偿,是指对人身安全有特别影响的制造商或者销售商必须恪尽注意义务,否则就要加倍赔偿,并且没有上限。在国外一旦出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企业一般都要受到很重的处罚。可是在我国以前的法律中,惩罚性赔偿一贯被忽视。
据一位负责商场监管的工商人员讲,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对大型商场不能经常进入检查,对违规的处罚也要按最低限,再加上法律本身规定的处罚就不重,种种原因纵容了此类商家屡屡违规。因此,如何加强对商家的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理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
“但是,我国对外资零售业全面开放已好几年了,家乐福一家独大的地位早已被撼动,家乐福近两年的加速违规,是否与他的战略转移有关系?”中国海洋大学的一位教授表示了自己的质疑。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近两年来,家乐福在华的日子确实不太像以前那么逍遥:
2008年,家乐福净利润比2007年锐减44.7%。原首席执行官迪朗因此引起了董事会的不满,更与几位新任的大股东一直存在分歧,于2009年1月1日被原雀巢营销执行副总裁奥洛夫松取代。
2009年家乐福在中国门店数量和门店盈利能力均被超越,在中国首次失去“双冠王”宝座。不过,现在更令家乐福头痛的应该是2009年初制定的20至22家开店目标,现在只开了11家。而2009年上半年家乐福的净利润又同比下滑42.4%,法国主战场持续低迷。
然而,中国零售市场的回暖迹象已经相当明显,中国市场成为了家乐福谋求业绩增长的救赎地之一。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爆出传闻,家乐福打算向沃尔玛出售中国业务拯救法国市场。
难道,家乐福也会像在英国、美国、日本、韩国的结局一样,在退出中国市场前来个疯狂“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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