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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洁与护士宝HUSHIBAO商标官司9年未完
LinkMall.Cn 2009-06-11 21世纪经济报道   评论

  联街网讯:宝洁进入中国已经21年,在其高歌猛进的同时,商标侵权、假货泛滥也如影随形。

美国宝洁公司起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评委”),及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区雅曼化妆品厂“护士宝HUSHIBAO”商标异议行政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31日做出判决: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商评字商标异议复审裁定,判令其重新复审裁定。

2008年7月,商评委作出的商评字〔2008〕第06163号裁定,认为商标“护士宝HUSHIBAO”与宝洁公司“护舒宝”在文字读音和含义上均有明显差异,共同使用于卫生巾等类似商品上不易导致消费者的混淆误认,对“护士宝HUSHIBAO”予以核准注册。

目前该案以宝洁胜诉而告一段落。然而这仅是多年来,宝洁商标领域纠纷中的一起。

“其实宝洁受商标的困扰相当严重,但是宝洁也不是所有的官司都去打,一般公司方面会对侵权的危害、官司打赢的概率等作出评估才会最终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相关纠纷。”一位宝洁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而此次“护士宝”是因为与“护舒宝”近似,并且品种同属一个类别,对“护舒宝”品牌构成直接伤害。

本报记者就此事通过不同渠道联系宝洁,宝洁公司则以“此报道对宝洁形象无正面帮助”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商标维权

所谓树大招风。宝洁作为日化行业的老大,一次次成为商标纠纷的主角。

从最早的“汰渍”、“舒肤佳”域名遭抢注,到汕头服装企业使用“宝洁”商标,再到最近“护士宝”以及佳洁士“人参”牙膏的案件,宝洁在商标纠纷领域一直有着较高的频率。

但这些商标纠纷官司,宝洁互有输赢。

2000年2月宝洁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晨铉公司将其商标“舒肤佳”注册“safeguard.com.cn”为域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要求晨铉公司停止使用并注销上述域名。最终法院判定,晨铉公司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宝洁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停止使用并注销该域名。

虽然在“舒肤佳”的域名案件中获胜,但是在另一起域名官司中却最终落败。2000年11日,北京一中院对宝洁公司诉北京天地电子集团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判决,判决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注销及停止使用“tide.com.cn”的域名。

然而,该案件在北京高院的二审判决中却峰回路转。2001年11月5日,北京高院做出二审判决,认定北京市天地电子集团1993年销售的电子计算机的主机、显示器、键盘上都标有“tide”字样,在相关发票上也注明了“tide”字样,应认为其与“tide”有联系,其注册并使用“tide”域名有正当理由,并不构成对被上诉人(宝洁)商标权的侵犯,驳回了一审判决。

如果说域名之争反映的是在计算机领域的间接商标纠纷,那么“护士宝”则直接反映在竞争商品上的商标纷争。

这场官司的历程可谓是旷日持久。

“护士宝HUSHIBAO”的品牌所有者雅曼化妆品厂成立于1994年,主打产品是洗发露、袪痘乳等产品。1999年3月24日,他们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了“护士宝HUSHIBAO”商标的注册请求。

2000年6月20日,宝洁公司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对“护士宝HUSHIBAO”商标的异议。2001年10月25日,商标局裁定原告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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