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经营权?
更为关键的是,三家加盟商加盟一茶一坐之后,原以为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当加盟商与一茶一坐签订了“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委托管理合同”以及《承诺书》后,随后便注册一家公司。起诉书称,在签定“直接特许经营合同”后,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加盟商处取得投资人的身份证,“帮助”加盟商注册成立新公司。一茶一坐工作人员从工商局领到营业执照后,又用营业执照刻制了公司的公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及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并开设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并将加盟商的注册资金转入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
据加盟商介绍,一茶一坐工作人员在完成新公司注册后,并不将上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资料,以及财务专用章、公章返回给投资人。在加盟商经营期间,他们多次向一茶一坐催讨公司设立文件、公章等,均被拒绝。一茶一坐对他们的解释是,凡是加盟的公司,其文件、公章、银行账户都必须由一茶一坐保管。
在加盟商看来,一茶一坐是 “强占”营业执照、公章、银行账户、财务专用章,随后又未经投资人同意,向加盟店派驻了店长、厨师、收银员、服务员等全部工作人员。不仅如此,一茶一坐利用原告的公章,未经授权对外签定了大量的“高价”合同,而加盟商则丧失了包括人员调配、食品采购、款项支付、甚至记账等相关的人事权、经营权、采购权。
对此,一茶一坐方面认为,加盟店必须保持与直营店同业的服务标准和产品品质,有必要采取用直营的方式经营加盟店。
“这到底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一名加盟商反驳称。
不仅如此,按照合同规定,加盟店在开业一个月后必须进行财务结算,但加盟商称,一茶一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而一茶一坐方面则表示,是因为在装潢款上与加盟商谈不拢,所以才没有结算。
至于加盟店的装潢,一份加盟商的起诉书显示,2007年9月,一茶一坐提交的工程决算显示,门店的装修及设备总价为207余元,2008年11月,加盟商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则审核发现,其造价应该核减81万余元。
加盟商还表示,按照合同规定,装潢也应该事先与加盟商签定书面合同,但这一合同也没有签定,对这一高价装潢自然不认可。
对此,一茶一坐首席执行长林盛智昨天表示,加盟商和直营店是按照统一的规格和标准进行装修,加盟店的平均装修费用不会高于直营店。
加盟商不认可亏损
加盟店开业后,一茶一坐每个月按照月营业额的2%收取权利金,按照月营业额的3%收取管理服务费。无论门店是盈是亏,一茶一坐都有5%的固定收益,对此,各加盟商并无疑议,但他们认为亏损是一茶一坐经营的结果,理应由一茶一坐承担。
在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原一茶一坐嵩山店)起诉一茶一坐之前,一茶一坐已将马瑛公司诉至法院,理由是该公司经常拖欠采购的原料款、加盟权利金以及委托管理费,自2008年2月29日至2008年11月17日共拖欠各种款项57万余元,拖欠长达8个月之久。
近日,早报记者在一茶一坐嵩山店所在的上海皇宫广场看到,该门店大门被铁链锁住,门口张贴着“内部装修、暂停营业”的告示。
据上海马瑛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英董事长介绍,2008年12月14日,在她在外出差期间,其店面突然被关闭。
尽管门店已经停业,但马英仍向店面的房东支付了20多万元房租,更令她难以理解的是,尽管已向一茶一坐支付了约350万元,但至今无法拿回公司的财务章、企业的公章。
对于一茶一坐方面所称的嵩山店经营亏损,马英并不认可。她称,这家店面月最高营业额曾经达到了38万元,她本人曾接到店内员工发来的短信反映该店管理混乱,但她又无法直接参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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