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零售人口系列报告视角以日本为主,虽然日本在人口量级上与中国无法完全对照,但文化上、消费习惯上却是有许多相似之处。简单回顾一下前面几篇报告的核心结论。
第一篇主要是探讨都市圈内部人口变迁的规律以及人口迁徙对住宅、零售需求的影响,映射到中国我们认为一线城市还有人口吸纳空间,但吸纳空间在郊区(中心区人口密度过高)。
第二篇报告将日本划分为三个经济周期,对应着经济高速、中速、零增长,不同经济周期消费的红利业态也不太一样,例如日本战后到1974年发展最好的是超市业态,这个阶段也是日本城镇化率提升最快的阶段。1975-1995年便利店业态发展迅速,由于收入还在提升,可选消费例如彩妆一直维持正增长,服务类型的消费在家庭支出占比提升。1995年以后由于老人抚养比拐点到来,经济增速以及可支配收入出现了负增长,高性价比的优衣库、大创百元店发展迅速。
第三篇主要探讨生育率的问题,仿佛经济发展与生育率是天生的死敌,越是经济发达的区域生育率越低(文章中有探讨,这里不展开)。而我们的研究发现日本、韩国、新加坡都经历过对生育“限制、中性、鼓励”这三个阶段(其实也对应着经济体增长的不同阶段)。一个经济体发展初期,资本、技术相对匮乏,人口过多并不能有效提高总产出,反而会增加需求,因此这个阶段高素质的人力资本更为重要,而这个时候总和生育率又处于比较高的水平,政府会选择限制或者不鼓励生育。随着经济体的增长,技术资本的快速积累,总和生育率又伴随经济增长逐步下降,资本、技术、人口的配比趋于合理,政府对人口态度趋于中性。当总和生育率降至2.1更替水平之下以后,人口将会变成经济增长的限制因素,随之而来的又有老龄化问题。许多发达国家将GDP的4%用于鼓励生育才能勉强维持1.8~2.0左右的总和生育率。在大多数国家现收现付养老金制度的模式下,只有解决生育率的问题才能解决经济增长的问题,长期来看才能解决养老问题。
本篇报告为第四篇,试图介绍日本的养老保障制度,并分析了日本养老产业中的上市公司日医学馆(日本介护服务龙头企业),公司50%左右的收入来自介护服务,而该项服务90%的收入完全依赖介护保险体系,虽然公司是营利性企业,但由于介护服务和民生息息相关,受到政府的紧密管控,具有半公益性质,因此公司的收入及成本费用极易受到政策改革的影响,整体盈利能力欠佳,股票的表现也并不理想。从公司介绍的数据来看,养老业务中护工与老人的比例大概是1:2.5,保育员与0岁儿童比例1:3,保育员与1-2岁儿童比例1:6。都属于人力密集型行业,而相对来说养老的社会负担更重,中国在应对老龄化的问题上需要未雨绸缪。
本文摘要
日本是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且独居老人数量多。由于生育率下降快、人均寿命长,日本在上世纪60年代末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到2016年日本60岁/65岁以上人口占比分别为33.7%、27.3%,老年抚养比达到45.2%。且随着家庭规模缩小、结婚率下降和离婚率上升,独居老人的数量和比例越来越高,至2015年日本65岁以上女性和男性独居的比例达到21.1%/13.3%,老人缺乏照护,“孤独死”的案例不断增加。
日本老龄化相关的保障体系非常完善,有多层级的养老金和介护保险制度。日本和老年人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金、医疗保险、老人保健以及2000年后实施的介护保险。其中,养老金体系分为三个层级,最基础层级的养老金普及率目前为53%。养老金体系的参保人在65岁之后能够领取较为丰厚的养老金,因此日本老龄家庭的人均收入和普通家庭相比没有明显差距;介护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老人在生病时或失去自理能力时能得到有效护理而设立的,目前覆盖98%以上的日本40岁以上人群,参保者在使用介护服务时保费可支付70~90%的费用。
老龄化加剧使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国民负担率加重。随着老龄化加重,日本人均社保支出15年内增长了50%,其中老龄化相关支出占比从1975年的33%提升到2015年的68%;养老金参保人和受益人之比由1987年的2.85下降到2016年的1.38,养老金账户余额在21世纪初达到高点后开始下滑;介护险制度也出现了高龄参保者比例上升,介护服务使用人数、费用支出增长迅速等问题。政府通过延迟退休、提高税收和保险缴费率的方式来平衡收支,国民负担率(税收和社保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70年代的24%提升到当前的43%。
相关标的研究:日医学馆(日本介护服务龙头企业)。2000年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涌现了大量提供介护服务的企业,日医学馆是其中的龙头之一,公司提供的介护服务90%以上是介护险覆盖范围内的,包括居家型介护(工作人员上门)和居住型介护(养老院),2018财年公司介护板块的收入近1500亿日元,在日本的介护分支机构达1403家,月均服务老人超过14万。虽然公司是营利性企业,但由于介护服务和民生息息相关,受到政府的紧密管控,具有半公益性质,因此公司的收入及成本费用极易受到政策改革的影响,整体盈利能力欠佳,股票的表现也并不理想。公司的营业成本和费用结构中,人工成本分别占80%/50%,在介护人员日渐稀缺的情况下,人员成本的刚性上涨不可避免,公司需通过优化效率或开拓新的业务来改善盈利水平。
风险提示 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社会保障体系入不敷出
一日本已迈入深度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体制健全
1.1 大部分发达国家已迈入老龄化社会
按照国际惯例,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7%,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通常老龄化来源于出生率的下降和人均寿命的延长,因此发达国家会先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统计数据,高收入国家已经在1950年之前进入老龄化社会,中等收入国家在2015年时进入老龄化社会。从老龄化的速度来看,东亚国家老龄化速度更快,中/日/韩/新加坡65岁以上人口占比从7%上升到14%所需时间均不超过25年,而欧美国家由于生育率下降速度较慢,老龄化的进程相对较慢。
1.1 以上人口占比1/3,独居老人数量多
由于生育率下降快,且人均寿命长,日本目前是全球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发达经济体中,日本是生育率下降得最快的国家之一,且人均寿命较长(2016年男/女性预期寿命分别达80.98/87.14岁),因此老龄化问题很严重。日本在1967年左右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60/65岁以上人口占比10.1%/6.6%);80年代末,日本战前高生育率阶段出生的人群逐渐步入老年,60岁以上人口占比迅速增加:60岁以上人口占比从10%提升到20%用了28年,而从20%提升到30%只用了14年。
到2016年,日本60岁/65岁以上人口占比分别为33.7%、27.3%;老年抚养比达到45.2%(即平均每个15~64岁的劳动人口要赡养0.45个65岁以上老人)。
将近一半家庭有65岁以上老人。至2016年,日本的5000万个家庭中,含有65岁以上老人的家庭占比达48.4%,相比1980年翻倍;而在这些家庭中,有近60%是老人独自居住,或老人夫妇两人居住。
接近五分之一的65岁以上老人独自居住,“孤独死”案例发生次数增加。日本的老龄化是伴随着家庭规模缩小、结婚率下降和离婚率上升发生的,因此独居老人的数量和比例越来越高,截至2015年,日本65岁以上独居的女性和男性分别达到400万、192万,占65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21.1%、13.3%,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是老人夫妇两人独自居住的。因此独自在住所死亡、死后才被发现的案例的数量及占比不断上升。
1.3 日本老龄化相关社会保障体系较为完善
日本与老年人相关的社会保障较为全面。20世纪50~60年代,日本老人福利保障体系的“三根支柱”《国民年金法》、《老人福利法》、《老人保健法》陆续出台,日本进入了全民皆年金、皆保险的时代。在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和老年人相关的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人保健以及2000年开始实施的介护保险。
日本的养老保险体系自下而上分为三个层次:前两个层级由政府运营且有强制性,称为公共养老保险:
第一层为基础养老保险(国民年金),20岁以上在日本拥有居住权的所有居民(包括外国人)均强制性纳入该制度,国民年金采取现收现付制。参保者缴费满25年以上,即可在他们65岁时获得养老金领取资格,缴满40年可获取最高金额养老金。从2017年开始,参保者每个月需缴纳16,900日元,国家财政会负担另外1/2的费用;2017财年,一个参保了40年的个体工商户(仅参与国民年金)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是64,941日元(约4000元人民币)。
第二层与个人收入挂钩,大中型私营企业的员工(厚生年金保险)和公务员(共济年金)都必须加入(参与第二层次的居民会自动成为国民年金的参保人)。参保人每月缴纳的保费是工资的固定比例,从2017年9月开始,该比例为18.3%,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保费的一半;2017财年,一对厚生年金保险参保者夫妻(假设丈夫工资水平为全国均值,缴费40年,妻子为家庭主妇),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含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保险)为221,277日元(约1.36万人民币)。
第三层(包括厚生年金基金、企业型年金等)具有可选择性,企业或个人可选择加入与否,被归类于非公共养老保险。
除此之外,还有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养老保险可参与。截至2016年末,日本总人口的53%参与了基础养老保险(国民年金),而这其中的63%参与了厚生年金保险(第二层)。
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使日本老年人的收入维持在较高的水平。根据2013年厚生劳动省的《国民基础生活调查》,老龄家庭的人均收入为197万日元(12.1万人民币),与所有家庭的人均收入204万日元(12.5万人民币)相比,差距不大;其中,养老金贡献了老龄家庭收入的68.5%。
养老金之外,日本还推出了“介护保险”满足老人的长期看护需求。由于日本独居或者仅夫妻二人生活的老人越来越多,对护理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在介护保险实施之前,日本已存在面向低收入老人的公共护理服务(如公立老人院或居家护理服务),但由于服务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利用者无需负担,最终导致了政府负担太重,医疗和护理资源浪费。1997年《介护保险法》(Long-Term Care Insurance)正式出台,2000年开始实施,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把服务对象扩大到全体老人;2)一部分的服务(如上门护理),允许民间营利企业的加入;3)把公费负担比例限制在50%以内,其余从个人养老金/医保费中扣除,或利用者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包括全体居住在日本国内、40岁以上的人员(含外国人)。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员被认定为1号参保人,40~64岁的人员被认定为2号参保人,二者保费的收取金额、方式和接受服务的条件有所不同。截至2016年,日本介护保险参保人的数量接近7600万人,覆盖了98%以上的日本40岁以上人口。
介护保险制度的运营主体是基层行政单位(市町村及特区),他们负责保费征收、保险给付、护理认定以及相关宣传活动等,而中央政府、都道府县政府扮演协作的角色,提供财政等方面的支持。
介护险采用现收现付制,财政来源包括参保人缴纳的保费和税收。参保人按照自身情况缴纳保费(保费50%来自个人缴纳或从养老金扣除,50%来自中央及地方政府)。介护保险的给付仅提供护理服务,而没有现金给付,即直接提供居家介护服务和设施介护服务等。参保人需要使用介护服务时,可以向市村町政府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可使用服务(共有7个等级的服务)。护理服务可分为几类:居家型(老年人在家接受护理服务)、区域型(老人在住所附近的地区接受护理服务),还有护理设施服务(老年人去到特护中心、保健设施、疗养医疗设施接受服务)。
介护服务的使用有费用限额,限额以内的费用(除了饮食和住宿费),10%由利用者支付(高收入者自付20%或30%),剩余的由介护险的保费支付;限额以外的费用由使用者自付。介护险制度的推出,将老人养护的责任社会化,极大程度地减轻了日本家庭看护老人的负担,并改善了很多独居老人的生活质量。
1.4 随着老龄化加剧,老龄化相关社会保障体系压力增大
社会保障支出不断攀升,老龄化相关支出占比提升。随着老龄人口占比的提升,养老保险的领取人数不断增加,养老金支出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例(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标准计算),从1970年代初的25%提升到当前的近50%;除了养老金外,老龄人口还会产生医疗、介护方面的需求,老龄化相关的社会保障支出占比(按照OECD标准计算)已从1975年的33%提升到2015年的68%。
养老金账户余额开始下滑。公共养老保险的领取人数在不断上升(2016年达到4875万),但参保人数反而有所下降(2016年为6731万),二者之间的比例关系由1987年的2.85下降到2016年的1.38。公共养老金账户余额也在21世纪初达到高点之后开始下滑。
居民对养老金制度的信任度下降,国民年金保费缴纳率下降。由于日本出现过国民年金缴费记录丢失的案例,因此部分日本居民对国民年金的信任度下降,且国民年金采取的是现收现付制,人口高龄少子化的趋势也让不少年轻人对现在缴费未来能否获得确定的待遇水平表示怀疑,因此越来越多人拒绝加入国民年金体系或是拖欠保费,国民年金的缴纳率也从90年代初的85%左右下降到当前的60~65%,国民年金体系每年收入的个人保费和付出的养老金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
介护险方面同样出现了高龄参保者比例上升,介护服务使用人数、费用支出增长迅速的问题:65岁及以上的1号参保人占总参保人的比例由2000年的34%上升到2016年的45%。由于1号参保人使用介护服务的比例更高(2016年约为18%,2号参保人仅为0.3%),介护服务费用支出增长迅速:2000到2015年,参保人的总数只增长了16%,但介护服务的使用人数由2000年的149人上升到2016年的554万,介护服务费用也增长了171%,至2015年达9.8万亿日元(人均约190万日元)。介护险体系下,参保人缴纳的保费和介护险给付费用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1.5 政府通过鼓励就业、由费改税等方式缓解养老金体系压力
为了缓解养老金体系的收支压力,日本推出了多项措施,包括:
1)延迟退休,鼓励老龄人口再就业。日本2001年实施退休年龄改革:国民年金的领取资格,男性从2000年的60岁推迟到2013年的65岁,女性从2000年的60岁推迟到2018年的65岁;厚生年金的领取资格,男性将从2013年的60岁推迟到2025年的65岁,女性将从2013年的60岁推迟到2030年的65岁。此外,日本现行的就业社会保障条例设有“高龄继续受保者”专项,以保证65~70岁国民能享受就业资格。因此,日本60~69岁老人的就业率持续上升,尤其是60~64岁的老人,在2009年之后,其就业率甚至超过了15岁以上全体居民的就业率;2016年,日本60~64岁、65~69岁老人的就业率分别达到66.2%、44.3%。日本老龄男性的就业率也高于不少同时期欧美发达国家。
2)调整养老金缴费金额:国民年金保险的每月缴费金额从2005年4月开始,每年提升280日元;厚生年金保险的每月缴费比例从2004年10月开始,每年提升0.354%。社保缴费金额占国民收入(National Income)的比例也从90年代之前的不到10%提升到目前的2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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