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聊天、卖货,虚拟偶像的吸金手段
在日本,彩虹社已经是虚拟偶像行业的头部玩家,但它依然十分年轻——2017年成立,目前拥有216名员工,员工平均年龄30.2岁。这家成立并不算久的公司,进入第五个财年,彩虹社前三个季度(自然年2021年5月1日-2022年1月31日)的营业收入达到101亿日元(约5亿人民币),而其2017年4月-2018年5月的第一个财年,收入仅1662万日元,四年多时间营收规模增长600倍。
彩虹社的收入来源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直播、商务(分内容销售和演出活动)、广告宣传及其他事业(海外业务)。其中,商务中的内容销售是主要收入来源,本财年前三季度该部分收入达47.9亿日元,占比近50%。所谓内容销售,是指围绕虚拟偶像生产的各种实体周边产品以及歌曲、专辑等数字产品,销售渠道主要在彩虹社的官方线上商城。彩虹社还在2020年推出了自己的粉丝俱乐部,给粉丝提供虚拟偶像付费聊天等服务,也属于该部分。
直播收入排第二,同期带来营收22.3亿日元,该部分包含YouTube直播打赏、会员费等;广告宣传18.4亿日元,包含艺人拍摄杂志、广告的出场费及IP许可费等。其他事业则包含了海外业务的营收情况——也就是和vox一样面向国际市场的NIJISANJI EN项目所属艺人带来的收入等。该部分目前占比最低,但其作为新业务,上一个完整财年营收相比前年,同比增长511%,增速在四个业务中最快。
各业务板块营收占比
依次译为直播领域、商务(内容)、商务(活动)领域、广告宣传领域、其他领域
在成本投入方面,以第四财年为例,彩虹社的销售成本达到46.9亿日元,同比增长86%。彩虹社对此的解释是:因为对虚拟偶像?持体系的扩?,对实体商品和数字商品等内容领域的关注,以及由于扩张导致的制作成本、?付费?等增加。换句话说,围绕虚拟偶像IP所开发的相关商品越来越多,以及公司旗下艺人数量扩大,虚拟偶像的形象制作和运营成本、中之人的人力成本在提升。
不过,从利润率来看,彩虹社的经营模式依然属于正向运转。第三财年至第五财年前三季度,其营业利润率从1.3%增长至30.9%——这得益于出道艺人开始盈利。以彩虹社的当家艺人葛葉为例,在2021年YouTube虚拟主播的Super Chat(打赏)世界排行榜中,其收入排在男性虚拟偶像第一,仅直播打赏就达到7000多万日元(约360万人民币)。
在IP变现的公式里:粉丝越多-直播、内容销售收?增加-艺人的活跃度和知名度也会提?-赢得更多客户。“相较而言,设计师、?程师和视频制作,包括??成本、部分外包成本、发行?作室的租?,并不和销售额增长成正比。”彩虹社在招股书中如此解释道。
彩虹社的对手们
在日本本土市场,彩虹社最大的对手是COVER株式会社旗下艺人团体Hololive,两者更偏向于是MCN机构属性,只不过签约对象是虚拟偶像。不同的是,彩虹社以低成本、高产量为策略,Hololive旗下艺人数量相对较少,但头部的偶像数量较多。如果以粉丝数而非打赏金额来衡量,2021年,YouTube上排名前十的虚拟偶像有9名来自Hololive。
为此,彩虹社在去年6月创办了“虚拟人才学院”,以此来提升旗下艺人的业务能力水平。
而在中国市场,彩虹社选择和本土势力合作。B站不仅是彩虹社旗下艺人内容分发的平台。2019年,彩虹社还与上海哔哩哔哩科技有限公司成?合资公司,通过该合资公司参与“VirtuaReal项?”的运营,持续招募和推出中文虚拟偶像,并同时推出多元化的内容产出。
相比之下,国内市场并没有海外市场成熟,但行业也在持续升温。《虚拟数字人深度产业报告》显示,到2030年,我国虚拟数字人整体市场规模将达到2700亿,其中身份型数字人(包括虚拟偶像、虚拟分身等)约占1750亿。彩虹社在招股书中,将游戏公司、动画公司、娱乐公司、视频分发平台、?才管理公司都视为潜在对手——对手,不一定在行业视线内,可能是跨界冲出来的。
在国内,字节跳动和乐华娱乐同样选择联手,它们一个掌握着短视频分发渠道,一个擅长偶像孵化和运营。此前乐华娱乐IPO,其招股书数据显示,过去三年,乐华泛娱乐业务收入分别为2647万元、2108万元、3787万元,占同期总收入的4.2%、2.3%、2.9%,其虚拟偶像就被包括在泛娱乐业务中。2020年-2021年,该业务板块收入增幅明显,结合其公司业务发展事件,基本可以确定是其推出的虚拟偶像团体A-SOUL带来了业务营收的高增速。
A-SOUL正好是2020年11月出道,由“贝拉”、“嘉然”、“乃琳”、“珈乐”和“向晚”5位虚拟偶像组成。招股书披露,A-SOUL 的首支单曲《Quiet》,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抖音的播放次数超过2亿;A-SOUL的首个MV《超级敏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B站的点击超过480万——和彩虹社的虚拟偶像采用已开源的Live2D和手机面捕技术相比,A-SOUL采用3D模型和实时动作捕捉技术,后者可进入的场景实际上更为沉浸式。
从最早的虚拟偶像鼻祖“绊爱”到彩虹社、Hololive的崛起,国内阿里、腾讯、B站、字节跳动、乐华等玩家的入局,虚拟偶像依然是一个技术、运营、内容缺一不可的行业。
如果将眼光放到更久远,从早期秋元康一手打造起AKB48王国,到同样的剧情被复制到虚拟偶像领域,改变的只是形式,不变的是偶像和粉丝之间的关系。下一个vox会在哪?彩虹社不会是唯一的孵化基地,市场才刚刚起步。更美的外形、更贴心的性格,更多元的才艺、虚拟人尽可期待。
来源:电商在线 王亚琪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虚拟主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