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吕来明也表示,网络传销基本的核心要素就是,以发展成员为它的基本模式,这恰恰和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有相似之处。但不是说不可以发展会员,而是在发展会员的方式以及计酬方面上不能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
以“花生日记”团队计酬传销案例为例,该平台制定了除平台外的运营商——购物会员的上级会员——购物会员三层的佣金计提规则。即会员购物产生佣金后,购物会员计提50%,其上级会员计提10%,其所在金字塔的塔尖运营商计提22%,而平台计提18%作为管理费用。
争议之下,如何破局?
专家指出,社交电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其发展过程中虽然饱受“涉传销”争议,但是从趋势来看,社交电商还是有合规发展空间的。而且,社交电商在精准扶贫、促进就业方面展现了自己的价值,特别是在农产品的销售上,因为社交的高黏性和快速传播,比传统电商降低了营销成本,促进了此类产品的流通。
今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充分肯定了以新业态新模式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对于经济的促进作用,并从政策层面对新型消费的发展予以大力支持。
“对待新业态,要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但如何在包容审慎和精准打击网络传销之间进行平衡,考验执法部门的智慧。”吕来明说。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随着“分享经济”加速到来,私域流量变现、低门槛、轻资产的模式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将享有巨大发展潜力。而且,近两年来,国家连续出台措施优化发展环境,从网络基建到减税、加大财政支持。针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调整相关政策,为其发展扫除“障碍”,不断释放积极信号,为行业注入“强心剂”。此外,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也有利于促进社交电商行业的整体规范发展。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旭华律师认为,社交电商的经营者应当合规经营,与传销活动划清界限,依法依规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应对传销行为的立法、执法予以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国有关传销行为认定的立法、执法标准并不完善,应紧随电商新业态的发展脚步,及时更新并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倡各地区协作执法、联防联控,让互联网新业态能够健康良好地发展。
来源:工人日报 杨召奎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社交电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