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商家的把关也成为一道屏障。如企业客服发现充电宝被卡住的情况,客服是有权限给充电宝所投放的商家打电话,让他们帮忙查看的,“商家肯定也会很上心帮忙盯着,因为这个影响到的是商家的利益。”
李姗告诉燃财经,目前在分成上商家话语权很大,商家通常能拿到充电宝电费收入的一半或以上,“现在市场竞争太激烈,你给五成我就给六成,好的渠道也难拿。”
尽管在财产上损失不大,但类似事件也给企业安全埋下了隐患,“比如有人偷盗共享单车后发生了事故,这个事情对公司来讲责任不大,但是影响品牌声誉。”李姗分析。
律师:盗取充电宝涉嫌违法
两年前,处于鼎盛时期的共享单车也经历了类似的阵痛。
“放在我家门口,就是我的!”一段视频中一位老人理直气壮说道,并狠狠拍了一下共享单车把它往家里推;一间大学宿舍的下铺,折叠交错放置了好几辆小黄车;不仅如此,在小区楼道里,商户门店前,甚至地铁站,都能看到夹带私锁的共享单车身影。
因此也引发了关于“国民素质照妖镜”的讨论,而备受伤害的共享单车企业对此无可奈何,只能通过用户举报,在运营上加大看护等方式,希望对施暴者有所震慑。
如今,同样作为共享经济风口下的产物,共享充电宝正在经历相似命运,所幸的是,更多的把关屏障让企业减少了损失。
然而这并不能掩盖该行为的恶劣程度。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滨告诉燃财经,私自破解共享充电宝,意图把充电宝占为己有的行为已远远不是“不文明”这么简单了,亦涉嫌盗窃共享充电宝触犯刑法。
简单来说,充电宝的所有权属于共享公司所有,我们在扫码使用过程中与共享公司形成一个租赁关系,使用人仅有使用权。而利用共享公司的漏洞或其他手段,将共享充电宝私有化、据为己有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构成了侵占。
而网上发布“破解”教程的商家,和网上兜售撬锁方法、解码共享单车的性质是一样的,仅从该发布行为上看,有可能构成教唆罪,教唆者以被教唆的人所涉及的罪名为共犯。若仅仅发布尚无进行咨询或兜售,虽然不够刑事责任,但也很可能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蓓补充,将充电宝从共享公司占有,转变为私人占有,从行为上看涉嫌盗窃罪,但是否立案还得看不同地区具体的立案标准。
包括北京、重庆、浙江在内的大部分地区将这一数额设定在2000元以上,即当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时,则符合盗窃罪立案标准,将涉嫌刑事犯罪。
此外,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损毁共享充电宝的行为,例如暴力拆除、砸毁等,则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毁坏数额或价值较低的将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薅羊毛一时爽,但可能一不小心就突破了法律这面墙,并为此付出代价。
(来源:燃财经 周晶晶) 共2页 上一页 [1] [2] 关注公号:redshcom 关注更多: 共享充电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