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为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意见》明确每年对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进行达标考核,电子商务交易额、电子商务企业数等主要指标达到省级创建标准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各地新设立的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30家以上、年网络销售额3亿元以上的电子商务集聚区,给予20万元奖励。对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入驻电子商务企业20家以上、年网络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园(街)区,给予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5万元。
“目前全市有8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我们将通过政策的规划引领来加快电子商务园区的建设,促进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集聚到电子商务园区。今年计划在全市新增年网络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优秀企业10家。”朱长途说。
助力电商企业做大做强
在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地回答客户的提问;在仓库,工作人员按照手中订单不停地配货;在发货区,工作人员娴熟地对包裹进行包装……在位于宿城区埠子镇电子商务孵化园的宿迁大埠商贸有限公司内,一切如此繁忙而又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这是一家从事品牌文具销售的电商企业,目前已有两个企业店和两个天猫店。配货员朱莉告诉记者,他们配货组平均每人每天要配700-800单,要是遇到高峰期比如“双11”,公司一天能接上万单。
据了解,为了鼓励企业开拓网络市场,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意见》提出对企业电商拓市、培育电商服务企业、支持垂直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建设,根据年开票网络销售额,按照一定的标准或比例给予奖励或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开票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奖励50万元,每增加5000万元增加奖励25万元,单个企业累计奖励上限200万元。对新建生产基地3000平方米以上、用工人数30人以上且年开票网络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按销售额1%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获悉本市出台进一步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的利好政策以后,宿迁大埠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伟倍感振奋。他告诉记者,公司于2016年12月创建,2017年销售额接近2000万元,2018年销售额超4000万元,开票额1000万元。“新政策的出台将给电商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公司将齐心协力备战2019年,争取开票额达到2000万元。在公司做大做强之后,我们将以大电商带动小电商的模式,让更多人参与进来。”
记者了解到,围绕七条政策的落实,宿迁市将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在深化合作上,抓好本地企业与京东、淘宝等知名平台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应用全覆盖,促进融合发展;在载体建设上,聚焦电子商务产业链培育,加大知名电商企业招引和电商重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提档升级,促进集聚发展;在服务体系建设上,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配套服务体系,对快递物流园区、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进行改造升级,促进城市电商、农村电商协同跨越发展。
来源: 宿迁网 作者: 肖燕 陈耿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电子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