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 2 月 13 日,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和欧盟委员会的谈判代表达成共识,推出将在 7000 个网络平台上启用的新规。新规要求平台和搜索引擎公开它们对产品排名的主要参数,对于既有自营商品也有第三方商品的电商,新规强制要求它们分享平台收集的数据类别以及这些数据的用途,‘曝光’平台为自家产品提供的优势。
媒体普遍认为,这项新规的‘主要目标’对准的还是像亚马逊、Google 和 Facebook这种体量的电商平台、搜索引擎和社交媒体。
欧盟以此加强对这些科技巨头的监管,保证小商户能在与大平台的竞争中得到平等的机会。这项新规目前正在接受欧盟成员国和欧洲议会的投票,如果能顺利通过并编入法律,将在未来 12 个月开始生效。
一切为了小商家
最近几年来,欧洲立法者一直从税务、反垄断和数据隐私等方面对美国科技巨头们发难。Google 因‘给自家互联网服务提供更优先的排名’,被欧盟开了一张 27.2 亿美元的罚单,后来又因‘将 Android 作为一种工具来巩固其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被‘追加’了一张 50 亿美元的罚单。苹果正在对欧盟提出的一项 145 亿美元补税要求提出上诉,后者指控苹果利用爱尔兰的税务政策逃税。
VentureBeat 报道称,相比之前对科技巨头们的为难,欧盟此次针对线上平台发布的新规更注重解决小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问题,因为欧盟认为应用商店、搜索引擎、电商网站,甚至小至酒店预定服务,都存在着太多的不公平。
欧盟委员会估计,大约有 7000 个平台和市场将被纳入监管范围,包括‘世界级巨头以及非常小规模的初创企业’。具体包括第三方电商平台(亚马逊、eBay 等)、应用商店(Apple App Store、Google Play Store 等)、有商业性质的社交媒体(Facebook pages 等)和比价工具(天巡、Google Shopping 等),不包括在线广告(或 B2B 广告交易)、支付服务、搜索引擎优化(SEO)服务和和不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进行直接交易的服务。那些只出售自有品牌产品或是不依赖第三方销售商的在线零售商,如品牌零售店和超市也都在监管范围之外。
新规的‘受益方’即是依傍大平台的小商家,其具体内容主要分为四点:
1. 平台不能在没有明确理由暂停或终止卖家的账户,另外,‘条款和条件’必须简明易懂,并在变更时至少提前 15 天进行通知;
2. 电商平台和搜索引擎需要披露它们在网站上用来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排名的主要参数,以帮助其他第三方卖家优化自家商品;
3. 平台必须设立内部投诉处理机制,以帮助卖家用户,给卖家提供‘通过调解人进行庭外和解’的选择;
4. 有了新规,商业协会可以将平台告上法庭,降低个体企业的诉讼成本。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亚马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