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势一 电商法的实施成为优胜劣汰的催化剂
《电子商务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对消费者而言,国家出台法律,电商有法可依,当然是好事。对于整个电商行业而言,行业一定会迎来震荡,震荡过后一定是更加规范有序,而规范的过程,就是优胜劣汰的过程。
先说优胜,有优势者、有竞争力者胜出。
法律带来的是相对平等的机会。中小商家与大品牌大商家,在资源、资金、人才、管理、品牌上都存在一定差距,那么中小商家与大品牌竞争,一定会用各种手段来缩短差距。各种手段就包含了各种违规操作。法律的出台,使得违规操作的成本几何倍数的增加,从而迫使各种违规操作越来越少。最后比拼的是商业真正的综合能力。比拼的结果,便是优胜。
优胜明白了,劣汰也就能理解了。
各个电商平台最底层的中小商家,赚着很少的毛利,夹缝中生存,涉及的税金、管理成本、人员成本都会增加,hold不住怎么办?淘汰。不要觉得淘汰就是不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这本身就是自然界的规律。被淘汰,说明不适合。
选择比努力更重要。也许,因为此处的竞争力不佳被淘汰,反而造就了另外一个马云,就像马云关掉了不成功的翻译社去搞互联网一样。
2019年,电商法的实施会让很多本身就不适合做生意的中小卖家淘汰出局,也会让很多有真正核心竞争力的商家脱颖而出。不是电商法直接导致的,而是时间到了,到了电商行业该调整的时候。电商法只是推动变化的催化剂而已。
趋势二 一切有“人货场”的地方都将逐步数据化、流量化
新零售,是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的数据驱动的泛零售形态,是基于大数据的人货场重构。在阿里的商业操作系统里,数据变成了新能源,能驱动业务、推进升级的新能源。
在今年1月11日ONE商业大会上,阿里巴巴集团CEO张勇正式推出阿里商业操作系统,旨在帮助企业完成“品牌、商品、销售、营销、渠道、制造、服务、金融、物流供应链、组织、信息技术”11大商业要素的在线化和数字化。
在电商发展的早期阶段,只要把网上没有的商品上传到网上去,就能获取流量,所以多上新、多开店也是曾经非常有效的获取流量的方法。如今,从物以类聚到人以群分,从经营商品到经营客户,商场作为新零售的线下阵地,需要研究消费者动线并数据化。
网店作为新零售的线上阵地,以前是直通车引流到单品页让产品卖爆,现在是打广告吸引消费者进入直播间,想办法留住粉丝并持续经营粉丝。
接下来,有人的地方都将流量化,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顾客排队吃饭,排队的都是人,有人的地方就有流量,如何吸引这些人转化为你的流量并在后期经营这些人,会成为各行各业挖掘机会的重点。
也就是说一切有“人货场”的地方都将逐步数据化、流量化。
趋势三 多渠道经营是获取客户的有效途径
最早做电商的草根电商,都不叫“做电商”,而是叫“做淘宝”,可见在早期,淘宝就几乎是等同于电商的。现在,淘宝天猫依然是最大的电商平台,但电商平台已不止是阿里系一支了,还有很多其它的电商平台。多电商平台经营,这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主流的上规模的电商团队都不只是操作一个平台。
今天,特工先生要说的多渠道还不单指不同的电商平台,而是说除了电商平台获取客户外,抖音、今日头条、微博、微信等这些地方也将是商家需要经营的渠道。
比如,卖车品的应该挖掘一下汽车之家、易车网、爱卡汽车等汽车相关网站,因为有车的人很多都在这里;卖母婴用品的应该挖掘一下宝宝树、育儿网等母婴网站,很多妈妈都会在这些地方问各种育儿知识。
总之,客户在哪里,商家就应该出现在哪里。
淘宝天猫的店铺只是一个有信任的成交的载体,而商家自己要有获取客户、经营客户的能力。也许其它某一个渠道的打通,带来的收益会远超在电商平台的苦心经营。抖音带起来很多卖货能力很强的店铺的案例,不胜枚举。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电商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