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京东、苏宁关闭了“药妆”搜索后,淘宝也将“药妆”这一搜索词屏蔽。
北京青年报记者1月17日登录淘宝,搜索“药妆”二字后,该APP显示“没有找到相关宝贝”。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其中提到,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对“药妆”产品 各电商平台态度不同
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依据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广告宣传中不得宣传医疗作用。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 ,属于违法行为。
京东和淘宝上已经搜不到“药妆”
北青报记者随后登录了多家电商平台发现,京东、苏宁两家平台上搜索“药妆”已经找不到任何商品。而淘宝平台则在今天也屏蔽了“药妆”这一词的搜索。
天猫旗舰店内仍有“药妆”销售
不过北青报记者也发现,在部分天猫旗舰店里写有“药妆”字样的商品还在正常销售。如屈臣氏天猫旗舰店,除了品牌带有“药妆”字样的台湾“森田药妆”以外,还有一款被标称为“韩国药妆”的CLIV皙俪思系列产品等。此外,在网易考拉搜索“药妆”还能显示大量化妆品,但除了品牌名称带有“药妆”字样的外,大部分化妆品在显示的商品名中都没有“药妆”二字。
多个化妆品线下仍宣传“药妆”
北青报记者近日走访了部分商场的化妆品柜台。发现诸如雅漾、薇姿、科颜氏等品牌的专柜均没有“药妆”字样。但是,上述专柜的导购却在介绍商品时却“药妆”不离口。屈臣氏、万宁等线下门店里,也可以见到包装上就印有“药妆”的产品。
而根据国家药监局的通报,对于存在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宣传化妆品的企业,由相关部门依据具体情况,对生产部门可以处以警告、责令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对经营单位可以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3倍的罚款。
北青报记者随后就此事联系屈臣氏、薇姿等品牌母公司欧莱雅集团,截至发稿时暂未得到回复。不过,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前不久许多中国消费者口中的“网红药妆品牌”CeraVe召开新品牌上市发布会时,欧莱雅将其定义为“活性健康化妆品部的第四位成员”,同时其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欧莱雅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众多化妆品企业纷纷推出药妆品牌
追溯药妆品的源头,大致始于1998年,欧莱雅化妆品公司将旗下品牌薇姿定位为“只在药房销售”的化妆品。这让一些商家看到了新的商机。
事实上,在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一些国内被定义为日用品超市的零售网点既可以经营日化用品、化妆品、食品等产品,又可以在有药剂师执业的情况下经营药品。而在这里销售的化妆品,只是渠道不同,并不一定有什么特殊功效。
但是,一些不法商家却借着这个噱头,生产销售含有药物的化妆品,但又不像药物那样写明使用方式和禁忌项目等问题。其中,引发不良反应最常见的就是化妆品中添加了激素成分,导致的激素依赖性皮炎,也就是俗称的“烂脸”。
国家药监局也对国外有所谓的“药妆品”回应称:“避免化妆品和药品概念的混淆,是世界各国(地区)化妆品监管部门的普遍共识。部分国家的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类别中,有些产品同时具有化妆品的使用目的,但这类产品应符合药品或医药部外品的监管法规要求,不存在单纯依照化妆品管理的‘药妆品’。”
近年来,除了欧莱雅公司,葛兰素史克、上海家化、资生堂等都推出了自己的药妆品牌,纷纷抢占中国市场。
(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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