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4:“大数据杀熟”被禁止
去年被关注的“大数据杀熟”也在《电商法》中被提及,“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电商网站根据大数据实行“个性化推荐”时,不能仅展示推荐的商品,也要将其他商品选项共同推荐给消费者,让买家平等选择。这就避免了一些电商或提供电商服务的平台利用“个性化推荐”当借口,为一些对价格不敏感的人群推荐价格较高的商品,而将同类型的低价商品进行屏蔽。
影响5:押金退还不及时也不行
在《电商法》中也对押金事宜做出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如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影响6:B2C平台优势显现
前腾讯京东战略分析、电商分析专家李成东对北青报记者表示,此前许多所谓的“代购”实际上是靠卖假货赚钱的,真代购的利润比较微薄,而这些造假的“代购”仅仅把假货带出国再寄回国内,就能当正品来卖,今后他们的违法成本将大大提升,新《电商法》将对他们产生震慑作用。
难怪一些自营平台和品牌旗舰店对新法规表示欢迎。“《电商法》实施后,增加的税收最终会让私人代购商品的价格上涨,导致其失去价格优势。同时,在商品的信誉方面,企业显然更有优势。虽然如此,但是中国的代购行业不会彻底消亡,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唯品会韩国子公司总经理辛龙山说,相比私人代购,拥有跨境电商的企业在供应链、规模和信誉方面的优势十分明显。
京东则表示,京东集团将一如既往坚持依法经营,做贯彻落实《电商法》的典范。前不久,京东集团商事创新部还展示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电子商标快速办理以及自然人商家便捷税务登记三大平台首创服务。
专家分析
部分细节仍需进一步解释
不过,《电商法》仍是一部基本法,其中一些细节还待进一步解释说明。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师于波认为,《电商法》的一些内容是框架性、原则性规定,有些地方仍需要进一步细化,并且由于电子商务领域的迅速发展,各方面的问题层出不穷,也需要不断出台相关规定进行完善。
比如,《电商法》第十条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的例外,即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不需要进行登记,这里的“小额零星”如何界定,各地区间界定标准是否应当有差异,都需要进行后续的细化,需出台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
前阿里研究院、现电子商务法律网CEO阿拉木斯也认为,目前,《电商法》并没有要求那些没有工商登记的个人网店在2019年1月1日关店,“是否必须办理工商登记,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而在关于‘零星小额’的主管部门解释出来之前,任何人都是无法判断的。”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代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