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的热潮还未散去,双十二接踵而至,快递量也随之爆发增长。收取快递成为不少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
长江商报记者发现,近两年,送货上门的快递越来越少,快递包裹或是由门卫、附近商铺来代收,或是放置到能够提供24小时自助取件服务的智能快递柜。代收点,智能快递柜在小区、写字楼附近遍地开花,却又产生了新的困扰和问题。
自双十一以来,有不少消费者向长江商报记者透露,快递员未经自己允许就放在了代收点或第三方快递柜,只能自行取包裹,造成自己无法当面验收或者拒收失败,只能另付快递费,甚至还有人因此丢失了所购物品。此外,不少快递柜从免费悄悄变为超时收费。
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包裹交给第三方并收费是否涉嫌违反有关规定?2018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员将包裹放置代收收点或快递柜,对于消费者而言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快递公司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包裹放至快递柜、代收点显然是不合理的。”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蒙慧欣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快递暂行条例》其中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然而,新规已经实施了半年多,不少快递员仍然未经收件人同意就将快件送至代收点。
而快递柜试图从免费转为收费的背后,是其面临持续亏损压力。如何盈利成为目前市场上智能快递柜企业共同面临的一大难题。
未经允许将快递放代收点快递柜现象频发
“要不是习惯性地查看包裹信息,我都不知道我的包裹到了而且是放在小区外面隔着一条马路的小卖部。”经常网购的王女士十分愤慨地表示,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快递员不但不送货上门,而是直接放在了小区外面的代收点,并且无任何通知。打电话给快递员,快递员却表示现在快递都是放在代收点或者快递柜。
无独有偶,住在汉口后湖片区的的孟先生近日也因为快递“被签收”而烦恼。“现在有些物流连小区都进不去更别说上楼了。”孟先生说道,最近装修双十一期间好多东西都是在网上购置,重达几十斤的桌子,柜子到了电话都不通知一声,发条短信就仍在门卫,专门找人才搬上楼。
让孟先生感到更无奈的是,收到货后发现有破损,随后联系卖家表示,货物没有当面验收,并不能反映是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害。快递员则表示是在运输途中受到损害,理赔应找卖家。孟先生表示已经过去了快一周也没有个结果,准备找淘宝申诉。
“每天最少一两百个快递,双十一期间,一天五六百个快递,实在是处理不过来。有时候客户不在,电话打不通,送不出去,客户回来之后就找我们要快递,没送到,人家会投诉。”面对用户的吐槽,快递员也有自己苦衷。
“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
在对多位用户的采访中,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消费者的吐糟主要集中在未电话告知收件人商量的情况下,把快递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这种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快递员将包裹放置代收点或快递柜,对于消费者而言早已屡见不鲜,但是快递公司未经收件人允许将包裹放至快递柜、代收点显然是不合理的。”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蒙慧欣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
今年5月1日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中明确了投递和验收规则。《条例》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快递员必须送货上门,否则属于违规。
此外,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已通过的《电子商务法》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在交付商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拟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也对长江商报记者表示,除非快递经营者已经事先获得收件人的同意,或者收件人直接指定代收点或快递柜作为收件人代收,则并没有权利强制代为收取快递。市场上存在诸多快递驿站服务企业,为了争取用户资源并培养用户的使用习惯,不排除这些快递驿站和各快递企业之间达成合作协议,甚至是排他竞争性协议,以此攫取利益,这反而会伤害一些用户的合法权益,例如行动不方便的用户的权益就很难得到保护。
长江商报记者分别联系到“三通一达”的品牌负责人,他们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快递是否放置快递柜最好是经得收件人本人同意。如客户不同意,应与客户约定好时间,进行二次派送。如果产生投诉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具体处罚的细则没有透露。 共2页 [1] [2] 下一页 快递柜收费陷争议 收费标准尚待协商 智能快递柜是否能成为物流末端的“主流”? 5万组柜带来300亿市场 快递柜打造物流新生态 快递柜收费成争议焦点 能否真正解决“最后一公里” 智能柜之争:丰巢快递柜持续亏损 搜索更多: 快递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