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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朋友圈里的微商 你们还好么?

  距离《电商法》的正式执行还有四个月,这可能是四十年来,中国法律界最为艰难的一次立法博弈。从提出到最终的定稿,经历了五年光阴,四轮审核。弥漫在电商领域的担忧、焦躁和期望等无数种情绪,在8月16日举行的电商法四审稿立法征求意见会议达到了高潮。

  与腾讯、网易、京东等企业仅派出研究人员参加不同,阿里的表态非常暧昧,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亲自到场发言。“电商法立法并不成熟。”他觉得电商法应该具有国际性、前瞻性,应当“能够增添促进电商发展的内容”。

  言下之意,电商法不应该成为电商的紧箍咒。

  学界也有反对意见,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的法学教授蒋洁提出,现有的法律资源已经足以抑制电商领域中的恶意行为,《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会造成执法、司法的混乱重叠,增加管理成本,对电商本身也有阻碍作用。

  上到阿里这样的巨头,下到微商,对于电商法都如此紧张。那么,在电商法聚焦的四个关键议题中,监管和约束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到底会刺在谁的身上?

  可能问题没那么简单。

  营业执照:合法者的红利

  此次公布的电商法,最大的焦点在于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须取得营业执照。不论是淘宝上挂有皇冠钻石标志的大网店,还是朋友圈里的小代购,目前的它们都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电子商务经营者。

  对于小卖家而言,取得营业执照无疑增添了不小的成本。以前只用在网络上上传几张证件、填写几个表格的事情,现在须办好营业执照才能经营,否则甚至无法通过平台的注册审核。

  电商法将营业执照明文规定在法律中并不难理解,这也是部分平台目前的做法。在淘宝店铺中,店主的违规多了,流量和推荐就会变少,活动参与权限就降低。通过提高门槛的方式强化监管,可能会导致暂时的商家用户减少,一定程度上增加现有店铺的行政成本负担。但监管的方式向着“合法者有红利”转变后,跃过监管门槛的商家可以共享小微经营者离场之后的利润空间。

  但从另一个侧面看,电商法对于已经完成流量和粉丝积累的大型卖家和网红卖家也是个利好。在互联网行业的审核机制下,任何准入标准的微小提高,都会导致大量的无法满足标准的玩家出局,但是总的流量几乎很少变化。如此一来,流量和粉丝就会逐渐汇聚到依法合规的经营者,进一步造成电商领域的“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局面。这就是电商领域的二八定律和赢者通吃逻辑。

  显然,上岸和没上岸,是一个很大的标志。

  税务:没有电商法,照样能收

  电商要怎么收税?这是继营业执照后最受人们关注的议题。电子商务经营者们担心税收加大自己的经营成本,吃瓜群众们则担心以后买买买是不是要加税。

  其实不必如此担心,所有的命运早已标明了价格,就算没有《电子商务法》,税务部门照样有自己《税法》包揽一切,所有的电商卖家也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一切税款。另外,就算是国家真的以征税为目的要求平台共享数据,现行税法规定的共享数据系统也完全够用。

  金税三期系统,将全面打通个人身份证+银行账号+公司,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以后收税的依据不会按照开票多少,而是按照流水多少来执行。

  可能有人会问,税务局怎么会知道我的流水?这么想就太幼稚了,只要是通过银行系统间的打款,都会留有记录,税务部门想查你的账,除非你是用现金交易,实在太简单了。

  但目前电商法对于税收的部分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明确的要求。可以理解成有一个缓冲期。

  但仅仅是缓冲而已,该收的还是要收。

  《电子商务法》在税法之外,又重新规定了工商登记和平台数据共享这两个义务,工商登记解决了征收对象问题,数据共享解决了征收手段问题。只要一声令下,电子商务这块庞大的税基就将成为支撑起财政收入的一大发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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