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商超企业改善业绩的方式越来越丰富。
除了常见的增加销售、降低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之外,武汉商超三巨头中百集团、武汉中商、汉商集团又给我们展示了一种新的方式——拆迁补偿。据了解,在过去的2017年,三家企业都因拆迁获得补偿,其中中百集团获得的补偿接近2016年全年净利的一倍。
中百集团:补偿6.36亿
因武汉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的施工,中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位于洪山区珞狮路 210号的珞狮路仓储卖场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经协商,预计上述资产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6.3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中百集团2016年实现营收153.66亿元,净利润646.6万元,此次获得补偿款6.36亿将是公司2016年全年净利的98.36倍。
据了解,本次被征收的资产为仓储公司位于洪山区珞狮路210号珞狮路卖场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8,491.05平方米;房屋载明建筑面积为13,106.1平方米。该卖场2016年经营收入20,911.59万元,利润1,661.52万元。
中百集团表示,此次拆迁将致珞狮路卖场不能继续经营,对仓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一定影响。
武汉中商:补偿5881 .67万
为加快旧城区改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楚宝片旧城改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武汉中商作为公有房屋承租人,与房管部门签订《武汉市城镇公有房屋非住宅租约》,租赁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 927号房屋开设妇幼用品商场,该妇幼用品商场位于旧城改建范围之内,商场营业场所建筑面积1416.39平方米。
公司与江汉区城区改造和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定上述房屋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5881 .67万元。
武汉中商表示,在获得征收补偿款后,预计增加公司2018年度非经常性收入约5600万元,相应增加2018年度净利润约4000万元。
汉商集团:补偿2000万
汉商集团(乙方)于2016年8月19日与汉阳区城建重点征地拆迁指挥部(甲方)签订《征地拆迁货币补偿框架协议书》,甲方在轨道交通四号线工程沿线范围内依法实施房屋征地拆迁。乙方位于汉阳区汉阳大道与龙阳大道交叉地段在征地拆迁范围内。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地铁面积未确定之前,先支付征地补偿款人民币2000万元整。待征地面积确定后,再与公司签订正式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汉商集团表示,上述补偿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对公司业绩产生正面影响。
(来源:联商网 崔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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