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广告播出形式进行一系列规范外,《通知》同时规定,各级电台电视台要严格遵守《广告法》等规定,不得播出任何虚假医药广告。此外,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广告,不得以任何节目形态变相发布,不得以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形式播出,且单条广告时长不得超过一分钟。
广电总局表示,按照《通知》规定,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全面开展清理整治,同时要与当地卫生、医药、工商、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治理此类违法违规行为。
追访
仍有养生节目打出商品名称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
但记者发现,在近两天某地方电视台播出的养生节目中,仍穿插着各类药品广告,而且均在广告中直接贴出“咨询热线”,鼓励观众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节目中,屏幕下方不时出现“本栏目奖品由某某中老年牛奶特别提供”、“本栏目奖品由某某调理机特别提供”的内容,其中商品名字被明显放大,主持人也不时念出类似台词。此外,屏幕中央还会出现标语,感谢某橄榄油对节目的大力支持,并在句末贴上醒目的品牌商标。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不以推销为目的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不属于广告。而广告主有没有向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支付报酬,是判断广告与非广告的关键。
韩骁说,针对许多节目下方被投放商品图标的情况,其投放期间往往会涉及报酬,因此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广告行为。 (新京报 记者 戴轩) 共2页 上一页 [1] [2] 食品药品监管报告:网络订餐卫生环境难保证 工信部推动提高食品药品生活用品标准 食品药品行业“试水”风险分级管理 谢子龙:建议制订《互联网食品药品交易法》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搜索更多: 食品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