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存管。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其存管资金比例分别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30%、40%。企业需有专门的存管资金银行账户,当企业超额调用存管资金时,银行应拒绝并按照备案机关要求提供发卡企业资金存缴情况。
业内人士表示,这都需要以登记备案为基础,连登记备案都没有,何谈存管?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很多美容美发店、健身房、餐饮店等规模小,还达不到存管资金的标准。
——无监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预收资金只能用于发卡企业主营业务,不得用于不动产、股权、证券等投资及借贷。但预售资金由商家任意使用的情况不在少数。
“钱收上来就是我们的了,留一部分用于日常运营之外,其他的想做什么都可以,哪怕是炒股也没人管。”杭州一家美容美发机构负责人说,商家不会主动对这部分资金建立专门的管理账户,可以随意支取,只要不倒闭就不会有事。
“大量预售卡既无备案,也无保障约束,一旦出现倒闭或老板跑路,消费者只能认栽。”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刘胜军说。
应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预付卡资金
预付卡消费多数在民生行业,出现纠纷涉及面广。广东省2015年受理预付卡投诉7195件,涉及消费者8526人,其中群体性投诉22件,涉及消费者超过1000人。
与此同时,商业预付卡纠纷维权成本高,能最终通过司法救济获得实际赔偿的少之又少。“法律法规并没有对发行预付卡的商户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即使可以为消费者追回本金,也难以对商户形成有力的威慑。”杭州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炜说。
朱炜建议,应落实预付卡资金存管制度,尽快建立第三方账户监管预付卡资金,改善预付卡资金安全仅靠商家自身信用的“单保险”模式。对30%的存管资金比例可适当提高,一旦商家失踪或者倒闭,由第三方直接将资金归还消费者。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建议,对预付式消费进行立法,重点解决预付式消费的准入、规范、监管及维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探索采用信用监管、推行先行赔付等监管手段,引入行业连带担保等制度规范,整治和遏止预付式消费乱象。(来源:新华网)
共2页 上一页 [1] [2]
人民日报谈预付卡陷阱:消费者应有后悔权
北京收紧预付卡监管
预付卡消费陷阱:有效期已过等成商家惯用借口
水果营行资金链危机仍未解:预付卡款到底都去哪里了?
预付卡行业的发展趋势分析
搜索更多: 预付卡